4月3日天,天津市政府召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啟動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即對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地區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夫妻年滿60周歲後,由市政府安排專項資金,每人每年發給600元的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建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工作。根據國家有關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在進行了大量研究和測算基礎上,本市擬定了《天津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實施方案(試行)》,並經市政府批准實施。這是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一項重大改革和制度創新,是黨和政府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實施德政善政的又一重大工程。
會議要求各區縣和有關部門要從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和服務“三農”高度認識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重要意義。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委託發放機構既要各負其責,又要密切協調配合,建立起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髮放和社會監督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不得隨意放寬條件,改變標準,要確保該項制度的實施公開透明,足額發放,對虛報、冒領、剋扣、貪污、挪用、擠佔獎勵扶助資金的,一經發現,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