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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對社會退休人員享受醫保待遇等政策做出調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4日   來源:天津日報

    日前,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佈實施了《關於補足醫療保險個人實際繳費年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在社會個人繳費窗口辦理退休的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相應補足醫療保險個人實際繳費年限等有關政策做出調整。

    調整的主要內容為:一是截至2008年6月30日,在社會辦理退休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實際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從2003年7月1日開始,至辦理退休之月止,計算本人應當參加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一次性補足繳費後,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二是2008年6月30日以後,在社會辦理退休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的,可以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實際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應當一次性補繳,補足後可以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三是對於該《通知》實施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的社會退休人員,已經補繳5年實際繳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按照該《通知》的規定重新核定、結算其實際繳費數額。(張璐 馮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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