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黑龍江省將每月第一週星期二定為公安廳長接待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5日   來源:黑龍江日報

    為了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鞏固“大接訪”成果,黑龍江省公安廳今年出臺了廳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廳黨委成員、副廳級幹部輪流參加,每月第一週的星期二在廳信訪處集中接待信訪群眾。

    4日9時,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公安部特邀刑偵專家閆子忠及公安廳信訪處、刑事技術處、紀檢委、督察處等部門的負責人來到信訪接待室,接待了4起群眾來訪。巴彥縣豐樂鄉祖某反映其丈夫于2001年被害,案件至今未破,要求對此案進行偵查,儘快破案,將兇手繩之以法。閆總隊長聽完情況後,表示當天下午將聽取巴彥縣公安局和哈爾濱市公安局關於案件的彙報,認真研究當前偵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重新組織偵查力量,儘快給被害者家屬一個滿意的答覆。上訪群眾張某反映1998年其子被殺一案雖已告破,但犯罪嫌疑人至今在逃,請求儘快將兇手繩之以法。閆總隊長表示將聽取辦案單位關於案情的彙報,並將犯罪嫌疑人作為督辦案件儘快上網通緝,緝捕歸案。上訪群眾王某反映其侄子被害一案兇手雖已伏法,但他懷疑兇手背後有人指使,要求公安機關查處幕後操縱者。閆總隊長表示組織刑偵專家將事實查清,給上訪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覆。幾位上訪群眾對廳領導的接待表示非常滿意。

    據了解,省公安廳領導接待範圍包括信訪人對省公安廳及其民警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控告各市、行署、系統公安局及幹警已經各市、行署、系統公安機關處理,需要省公安廳復查的;控告縣(區)公安機關及幹警已經縣(區)公安機關處理完畢,市、行署、系統公安機關復查完畢需省公安廳復核的信訪事項,以及省公安廳認為其它有必要由省公安廳主要負責人接訪的信訪事項。  

 
 
 相關鏈結
· 山西出臺省公安廳領導接待日制度 保證月接訪1次
· 公安部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建公安廳局長接待日制度
· 公安部要求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建領導接待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