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29日,國家稅務局系統巡視工作會議在深圳召開。國家稅務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錢冠林,中紀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成員、中紀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組組長賀邦靖出席會議並講話。中央巡視工作辦公室副局級紀檢員、監察專員張本平出席會議。來自全國國家稅務局系統和部分地稅局主管巡視工作的局領導、巡視辦公室主任參加了會議。
錢冠林在講話中指出,近兩年來,總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國稅局巡視工作部門在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堅持邊組建、邊工作、邊總結、邊提高,積極探索,勇於實踐,各項工作都取得較大成績。總局派出巡視組先後對20個省國稅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稅收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遵守紀律等方面情況開展了巡視,對7個省國稅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了巡視整改情況檢查。
錢冠林強調,今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做好巡視工作意義重大。各級巡視工作部門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黨章和有關法規為依據,加強對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維護黨的紀律和民主集中制,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及各項稅收工作部署的貫徹執行,為稅收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政治環境。具體任務:一是總局對十二個省國稅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從而完成對國稅系統的第一輪巡視任務。各省國稅局對不少於三分之一的下屬單位進行巡視。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努力構建比較完善的巡視工作制度體系。三是健全組織,加強培訓,改進作風,嚴肅紀律,提高巡視幹部隊伍的綜合素質。
錢冠林要求,完成今年各項巡視工作任務,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突出巡視工作重點。要圍繞加強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特別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落實稅收重要工作部署等五方面內容開展巡視,加強監督,關口前移,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防止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出現大的問題,同時也通過巡視發現基層創造的好經驗和先進典型、優秀人才。二是改進巡視工作方式方法。要從重大腐敗案件入手,剖析案件發生的思想、管理、制度等深層次原因,檢查了解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預防腐敗方面存在的工作上的漏洞和問題。要從幹部職工和納稅人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檢查了解是否存在損害幹部職工和納稅人利益的不正之風。要從“兩權”運行的關鍵部位和重點環節入手,檢查是否存在權力不受監督制約發生違法違紀的現象。要從來信來訪的辦理情況入手,檢查了解信訪件登記、送審、轉辦、初查、立案、查處等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對反映的問題是否認真進行了處理。要有針對性地採取聽取黨組工作彙報、列席有關會議、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等方法,全面準確地了解各方面情況。要善於對權力運行的內控機制進行評估分析,查找內控機制運行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加以提醒,並提出健全機制、進一步強化對權力監督制約的意見和建議,努力從源頭上堵住漏洞、從機制上解決問題。三是綜合運用巡視成果。要建立健全巡視工作彙報機制、移送轉辦機制、監督整改機制,建立巡視檔案,充分運用巡視成果推動和改進工作,有效發揮巡視監督作用。四是加強巡視工作制度建設,進一步規範巡視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步驟。加強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夯實管理基礎,規範巡視幹部行為。
錢冠林強調,建立巡視制度,開展巡視工作,有利於促進稅務系統黨員領導幹部認真學習貫徹黨章,有利於提高稅務系統各級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有利於強化稅務系統統一領導、垂直管理的體制,有利於促進稅務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各級稅務機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努力做好新形勢下的巡視工作。要建立健全黨組統一領導,巡視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巡視工作的職業特點要求巡視幹部講原則、講紀律,巡視幹部如果不講原則就一分錢都不值,如果不遵守紀律就一點威信也沒有。各級巡視工作部門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能力建設和作風紀律建設,造就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作風過得硬、適應時代要求”的巡視幹部隊伍。
賀邦靖在會議總結講話時就貫徹落實好會議精神提出明確要求。她強調,開展巡視工作,是建立和完善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嚴肅黨的紀律的迫切需要,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構建稅務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大舉措。要突出重點,把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作為巡視重點對象,增強巡視工作的針對性。要突出監督內容,特別是要檢查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要突出重點手段,注重運用個別談話的方式,掌握真實情況。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由巡視、人事、紀檢監察和其他有關部門組成的“3+X”工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要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監督管理辦法》,嚴肅巡視工作紀律,全面落實各項巡視工作任務,充分發揮巡視工作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作用,促進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