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海南省交通廳、省法制辦就制定出臺《海南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專門聽取了海口市交通運政、出租汽車企業、出租車承包人、出租車司機等方面代表的意見。據悉,海南省法制辦已將該辦法的制定和出臺納入今年的立法計劃。目前,省交通廳正在起草制定該辦法初稿。
雖然目前該辦法尚在草擬中,但有關人員還是透露了一些重要信息。
出租車經營權可望無償取得
行業現狀:目前,海南省一些市縣的出租車經營權實行有償出讓,需要通過競價取得,費用不菲。這在較大程度上加大了出租車企業、車主和司機的經營壓力,大大壓縮了該行業的利潤空間。
立法考慮:就出租汽車的經營權問題,將考慮變有償使用為無償使用,同時不保留過去行政審批的做法,而以企業服務質量為主要競拍條件進行確定。經營期限可能定為6年—8年,期間如有車輛報廢,企業可投放新車繼續營運至經營期滿。不允許經營權轉讓,經營權期滿後由政府收回。
代表反應:對此,與會的海口出租車行業代表無不表示歡迎。已幾次通過競價拍賣出租車經營權的海口交通部門負責人,對此也表示支持。
堵住市縣出租車盲目投放漏洞
行業現狀:除海口、三亞兩市外,目前已經投放出租車的市縣還有定安、瓊海、萬寧、文昌等市縣,出租車多在200輛—300輛,少的也有幾十輛。因為當地市場有限,為了生存,一些市縣出租車開始向外突圍,並直接衝擊了海南省的班線車和海口出租車的正常經營,屢次引發衝突。
立法考慮:建立全省出租汽車運力調控機制,市縣投放量須報省政府批准。
代表反應:建議明確市縣運力投放標準,進而確定市縣出租車投放數量,不該投放的絕不予投放,以杜絕盲目投放帶來不穩定因素。
出租車異地經營問題要解決
行業現狀:外地出租車進入海口實行異地經營,對海口出租車行業造成衝擊。對此,海口市交通部門也進行了大力整治,但未能解決問題。
立法考慮:對群眾包車往返市縣間的行為不好禁止,但可以規定禁止外地出租車在返程途中(非包車往返)不得在當地市縣搭載乘客。
代表反應:有人提出,實行“一刀切”,禁止出租車返程載客;也有人提出,應在各市縣郊區指定外地出租車停靠點,不允許其擅自進入市區。但也有人認為,出租車返程空駛,將導致車輛經營成本加大、乘客負擔加重。
管好“的哥”更要善待他們
行業現狀:對出租車司機的管理規定不夠完善,出租車司機的合法權益也屢受侵犯,如企業用工不簽訂合同,不給司機購買社保等。
立法考慮:明確出租車駕駛員所應具備的條件,加強對出租車司機的管理,實行違規記分制,即當出租車司機多次違規達到一定的分數後,交通部門可以取消其從業資格證。同時,應明確出租車企業必須跟司機簽訂聘用合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其繳納社保金等。
代表反應:對於立法人員的上述説明,來自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出租車企業、車主、司機等的代表,均沒有表示異議。這就意味著,這些規定通過的可能性極大,而“的哥”的管理也將由此更加規範,權益也將得到更好的保護。(記者 卓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