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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調整氣象預警信號 與國家氣象標識保持一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3日   來源:文匯報

    在4月12日舉行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記者獲悉,上海將根據本市氣象災害特點,對氣象預警信號發佈進行適度調整,實現與國家頒布實施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標識、等級劃分標準等保持一致,避免引起公眾誤解,或造成誤導。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在會上發佈了市政府最近批轉市氣象局《關於貫徹中國氣象局<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據悉,原《上海市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發佈試行規定》,僅僅規定颱風、暴雨、高溫、低溫和大霧5種突發氣象災害,且信號顏色為黃色、紅色、黑色三種,與國家規定不一致。因此,有必要根據本市氣象災害特點,對本市氣象預警信號發佈進行調整。

    新發佈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分為十一類。不僅保留了原有的颱風、暴雨、高溫、低溫、大霧5類氣象災害預警信號,還新增了雷雨大風、大風、沙塵暴、冰雹、雪災和道路結冰這6類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記者 顧一瓊 張曉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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