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海市工商局與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為推進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又一批工商新政將在浦東新區率先試行。這些措施具體包括:擴大工商浦東新區分局登記管轄權、在浦東新區允許商標專用權出資、優化浦東新區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辦法、將企業不良記錄相關責任人的信息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擴大工商浦東新區分局登記管轄權。把包括公有制企業集團和私營企業集團在內的所有內資企業集團,市國資委直接出資的市屬國有獨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設立的從事非直接經營活動的代表機構、研發中心及由商務部、市外資委審批的非限制類外資企業的登記註冊權下放到工商浦東分局,允許工商浦東新區分局直接進行這些企業(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工作。
商標專用權出資入股,應當經過評估作價,以商標專用權等非貨幣財産出資最高可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70%。目前本市共計有註冊商標約10萬件,每年還在以約2萬件的數量遞增,其中著名商標380件,馳名商標40件。允許商標專用權作價出資,是繼去年人力資本可作價出資之後,又一允許“知識産權作價出資”的新政。據悉,在企業註冊出資時,商標專用權出資和人力資本出資可疊加使用,但疊加後的出資數不可超過註冊資本的70%。
優化浦東新區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辦法。按照現行做法,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週期較長,企業至少需要在相關審批部門間往返4次。今後,在堅持審批登記制的原則下,對符合國家利用外資産業政策,屬於浦東新區審批權限且不涉及基本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前置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在設立、變更登記過程中,實行“一口同步受理、一次核發證照。”
將企業不良記錄相關責任人員的信息納入個人徵信系統。把被吊銷營業執照但不辦理登出手續的企業、沒有踐行承諾的企業、嚴重違法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東的不良記錄信息定期提供給市徵信辦,通過個人徵信系統,向企業和社會公眾提供個人信用報告或者披露個人信息,供有關部門、企業、仲介機構在提供公共服務從事交易活動中使用。(記者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