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從4月21日起,浙江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農業廳和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將聯合開展為期3個月的《實施辦法》宣傳教育活動。
活動期間,全省將開展數次以“十不違”(即不超速、不超員超載、不違法超車、不未按規定車道行駛、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不無證駕駛、不未戴頭盔騎摩托車、不闖紅燈、不違法停車)為主要內容的“藍盾”整治行動,依法嚴查駕駛人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者 朱海兵 通訊員 張紅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