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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印發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5日   來源:陜西省人民政府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陜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六年四月十八日

 

陜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2005年,我省被農業部確定為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下簡稱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試點省。為了做好試點工作,根據農業部要求,並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動力,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農民自願為前提,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緊緊圍繞各地優勢特色産業,鼓勵和引導發展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農業産業化經營水平和農産品市場競爭能力。

主要任務:一是加快發展步伐。採取有效措施,鼓勵發展多形式、多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對已建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積極引導、規範和提高,使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數量上增長、質量上提升、制度上規範、機制上創新。二是抓好典型。省、市、縣三級通過狠抓典型,建立和培育一批在全國有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規模和實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三是探索發展途徑。認真總結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經驗,探索經濟欠發達地區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途徑和辦法。四是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各試點市、縣通過規範、提高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創辦新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努力實現農業穩定增産、農民收入較大幅度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顯著增強。到2010年,全省30%左右的農戶加入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30%的農産品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生産、加工和銷售,30%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實現標準化生産、專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規範化管理。

二、試點範圍與方法步驟

(一)試點範圍:全省確定西安市、寶雞市、渭南市、延安市、楊淩示範區為試點市(區);西安市閻良區、灞橋區、戶縣,咸陽市秦都區、涇陽縣,渭南市臨渭區、合陽縣、大荔縣、澄城縣,寶雞市岐山縣、鳳翔縣、扶風縣、千陽縣,銅川市耀州區,延安市洛川縣、甘泉縣、富縣,榆林市橫山縣、靖邊縣,漢中市城固縣、勉縣,安康市漢濱區、白河縣、平利縣,商洛市洛南縣、商南縣和楊陵區等27個縣(市、區)為試點縣。每個試點市確定10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每個試點縣再確定3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進行建設試點。

(二)工作步驟:試點工作20061月開始,2007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選點階段(20061月至20064月底)。開展調查研究,宣傳動員,確定試點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制定試點工作方案,部署安排試點工作。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20065月至20079月底),大體分三步進行:

第一步,積極發展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鼓勵和引導多主體創辦鬆散、半鬆散型的,或利益緊密聯結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或發展生産合作、銷售合作、科技服務型的,或發展産供銷一體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或由農民合作創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領辦,或依託企業、基層農技推廣部門、基層供銷社等團體,按照自願、互利原則興辦。通過多樣化發展,探索不同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地區的適應性。

第二步,建立和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運行機制。

修訂完善《陜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示範章程》,指導和協助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運行辦法,完善內部分配、積累發展、民主管理等制度,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利益聯結機制,不斷壯大經濟實力,擴大經營規模,增強生存、發展和競爭能力。

第三步,深入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政府管理、指導和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內容和方式。

農業部門要總結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信息、技術、培訓、政策諮詢、生産、購銷及經營管理等方面進行指導、服務的新方法、新措施和新經驗,為加快發展提供科學依據。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0710月至2007年底)。省、市、縣三級總結試點工作,省農業廳對各市、縣的試點工作進行驗收,對成績突出的市、縣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給予表彰獎勵。

三、工作重點

(一)制定發展規劃,認真組織實施。

各試點市、縣、區要根據全省統一部署和農業部要求,從實際出發,將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納入當地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之中,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保障措施,突出重點,分年實施。

(二)完善扶持政策,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繼續貫徹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意見》(陜政發〔200447號),認真落實財政、金融、稅收、用地、用電、用水、人才培養等各項扶持政策,進一步擴大財政扶持資金規模,實行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在農産品運輸、農資供應、用地、用電、科技和人才支撐、金融支持、開拓産品市場、農業保險等方面採取有力措施,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三)加強規範管理,實現機制創新。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貫徹合作制基本原則,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加入自願、退出自由,按股分紅和按交易額返還盈餘,逐步建立健全科學的民主管理機制、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有效的風險調節機制、合理的盈餘分配機制以及自我服務與自我發展機制。

(四)增強服務功能,壯大經濟實力。

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樹立品牌意識,申請註冊農産品商標和地理標誌,維護農民自身經濟利益。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申請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實施標準化生産,開展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不斷擴寬服務領域,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農産品競爭力,發展壯大經濟實力。

(五)完善法規體系,提供法律保證。

在充分調查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加快制定《陜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條例》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登記管理辦法》,使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逐步走上法制化軌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輿論宣傳力度。

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取各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擴大社會影響,為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從今年起,各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進行標準化基地建設、信息網絡服務、病蟲害防治技術培訓等。

(三)加大項目支持力度。

各級發展和改革、科技、農業綜合開發、林業、水利、建設、交通等部門,要鼓勵和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申請並承擔實施國家有關重點農業工程和項目。各級農業部門要將農業産業化、農産品優勢産業帶建設和優質糧食工程、農民培訓工程、農業科技入戶工程、沼氣工程、養殖小區、測土配方施肥等重點農業工程和項目的實施,與試點工作相結合,對評審合格的示範合作組織,要優先予以安排,逐步使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成為承擔各項農業重點工程建設和農技推廣項目的重要載體。

(四)加大信息服務力度。

各級農業網站要積極主動地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專門網頁,搭建信息服務網絡和市場營銷平臺,提供公共政策諮詢,收集和發佈農産品價格、市場供求、科技服務等信息,組織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互聯網上進行産品推銷、展示和交易洽談,用現代營銷手段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五)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各級農業部門要以增強致富能力和組織引導能力為核心,有計劃、分層次地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進行合作知識、市場營銷、財務會計、種養技術等業務培訓,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熱心合作事業的農民致富帶頭人。建立縣、鄉兩級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業務輔導員制度,造就一支政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基層輔導員隊伍。

五、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牢固樹立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就是扶持農業、扶持農民、扶持農村的觀念,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省政府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廳,具體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的日常工作。各市、縣、區政府要結合當地試點工作實際,明確機構,落實責任,制定措施,切實抓好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共同關心、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農業部門要抓好試點示範,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完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供銷社要發揮自身優勢,組織農民發展專業合作社、農産品協會和農産品經紀人協會;科協要繼續加強對農民技術協會(研究會)的指導,促使其由鬆散型向緊密型、由技術服務型向生産經營實體型轉變;林業、水利等部門要積極推進本系統、本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發展改革、財政、民政、工商、科技、金融、稅務、國土、交通、商務、物價、電力等部門要發揮各自職能,確保各項優惠扶持政策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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