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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臺規定嚴厲制裁建設工程不文明施工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6日   來源:新華網天津頻道

    新華網天津頻道4月25日電(張建新、趙靜麗)噪音刺耳、灰塵漫天甚至局部的“沙塵暴”,這是許多城市居民曾經遭受過的不文明施工所帶來的困擾。24日通過的《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將對此類不文明施工行為進行嚴厲制裁。

    根據天津市政府的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産生的渣土、泥漿及廢棄物必須隨産隨清,嚴禁渣土露天存放,施工現場清運垃圾要噴淋壓塵裝載,運輸工程渣土和散體建築材料要密閉運輸。違反規定的將處2萬至3萬元的罰款。

    為了文明施工,天津市要求建設單位按照規定將建設工程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一次性存入規定銀行專項賬戶,沒有專項賬戶存款憑證的,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不予備案。

    據了解,天津市對建設工程施工行為的行政監管方式進行了創新,要求工程監理單位在監理工程質量的同時,把文明施工也納入監理範圍。

    為了實現行政部門和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由粗放型管理向高科技管理的轉變,天津市還要求建設單位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對施工現場實施遠程視頻監控。

    為了避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突發事件的發生,新出臺的管理規定還要求施工單位制訂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施工現場配備急救人員、保健醫生和急救器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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