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北京市運輸管理局提出的關於調整本市出租汽車租價的申請,北京市發改委4月26日上午舉行價格聽證會,就這一申請公開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為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此次申請的出租車租價調整方案是:將1.60元/公里車型租價標準調整為2.00元/公里,空駛加價、夜間加價和低速行駛等其他收費辦法不變,同時建立油價與租價聯動機制。北京市運管局負責人介紹,根據測算,租價調整後,預計單車月運營收入將有所增加,調價增收的部分將主要用於彌補因油價上漲造成駕駛員增加的燃油支出,其中對未更新的富康、捷達等舊車繼續給予100元補貼;二是用於出租汽車企業支付為駕駛員辦理社會保險和車輛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增加的費用。
此次價格聽證會邀請消費者代表、經營者代表和出租司機以及市政協委員等方面代表共25名,其中現場發言22名,3名代表提交了書面發言。聽證會代表是根據《北京市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産生的,由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從聽證常任代表庫中抽取,市運輸管理局、市總工會和市消費者協會推薦産生。此外,還有10名市民代表旁聽了會議。
多數聽證會代表贊同出租價格隨著油價上漲做出調整,建議建立由企業、駕駛員、乘客合理分擔機制和油價租價聯動機制。出租汽車司機代表提出,價格調整後希望有關部門加強對出租公司的監管,從行業健康發展角度考慮,切實提高為駕駛員上社保基數,確保此次調價後企業支出一部分用於駕駛員社保提高和第三者強制保險的費用,同時加大打擊黑車的力度。有代表提出,北京要緩解交通擁堵必須對出租車乘客進行科學定位,租價過低必然造成車輛增長。也有代表提出,不同意調整出租車租價,提出要科學測定出租車行業利潤空間,價格形成要更加縝密,出租公司更應加強內部挖潛,提高管理水平,以降低管理成本。代表們普遍提出要建立打擊黑車的長效機制,合理調整公交運力,提高出租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切實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對聽證代表的意見,政府有關部門將認真進行研究。
據介紹,北京市現有出租汽車公司277家,車輛6.6萬輛,從業人員達9萬餘人,現行出租汽車租價標準是1998年制定的,其中2000年7月對基價公里進行過調整,此後未再作調整。隨著我國成品油價格逐步與國際燃油價格接軌,本市93號汽油價格已由2000年7月3.06元/升上漲到目前的4.65元/升,出租汽車單車燃油支出每月也相應增加大幅。為此,出租汽車企業和政府先後四次對駕駛員發放燃油補助。
據悉,出租汽車企業將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規定,為出租汽車駕駛員提高社會保險計提基數,也就是説,在“份錢”中將有部分用於為駕駛員上社會保險。為促進北京市出租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保護駕駛員合法權益,北京市人民政府將出臺《關於加強我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的意見》和7個配套措施。政府有關部門目前正在加強政府監管,加大打擊無證運營車輛的力度,營造良好的運輸環境,對侵害駕駛員利益的企業加強監管,加大處罰,提高行業整體的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