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浙江將徹底免收義務教育學雜費 學生1年減負12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5日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

    從今年秋季新學年起,浙江將徹底砍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學雜費———在浙江就讀小學和初中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符合條件的和浙江本地戶籍學生一樣免交學雜費。

    據義務教育法規定,浙江省在10年前就已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費。在去年底舉行的浙江省經濟工作會議上,省委書記習近平又宣佈從今年秋季開始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不過,當時決定的免收對象主要是浙江本地戶籍學生。

    據浙江省政府公佈的《義務教育中小學生免除學雜費實施意見》,一個學生一年最多能省下260元錢,全省500多萬中小學生一年將直接減負12億元。

    什麼樣的外來人員子女能免學雜費

    對於哪些中小學生可以享受政策,《實施意見》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凡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學生,包括本地戶籍學生、正常轉入我省就讀學生以及符合條件在轉入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外來(跨省、跨縣)務工人員子女等。

    按照《實施意見》的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只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暫住地已取得暫住證並暫住一年以上,依法交納社會保險或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其他有關證明材料齊全的,就可以享受這一政策。

    一年能省下多少錢

    此次免除的學雜費(含信息技術費)標準最高限額為:城鎮中小學(含鄉鎮初中、鄉鎮中心小學)為每生每學期小學100元、初中130元;農村中小學(指村小、村完小及中心小學在村裏舉辦的教學點和原100個省重點扶貧鄉鎮的初中、鄉鎮中心小學)為每生每學期小學65元、初中90元。

    據了解,實施免除學雜費後,增加的教育投入原則上由市、縣(市、區)財政承擔。省財政對一類地區(欠發達及海島)實施全額轉移支付,對其他地方視情況而定,比如安吉、蘭溪等二類地區省補70%,臨安、臨海等三類地區省補50%,富陽、德清等四類地區省補30%。寧波市及其所屬縣(市、區)免費資金負擔方式由寧波確定。

    特殊學生還可免住宿費

    對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和殘疾學生等中小學生來説,還有一條好消息,他們除了可以免除學雜費外,還可領到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教育券”,免收課本作業本費、住宿費。而學校每週將會免費提供2-3餐葷素搭配、營養合理的營養餐。政府財政補助的標準為每生每週5元。

 
 
 相關鏈結
· 浙江外來務工人員讀初中小學子女將免交學雜費
· 湖北省明年農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學生免學雜費
· 溫家寶:在全國農村普遍實行免除學雜費義務教育
· 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全部學雜費
· 內蒙古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全免
· 貴州省為全面免除農村中小學生學雜費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