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海南出臺預防和處置土地權屬糾紛群體性事件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8日   來源:海南日報

  為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土地權屬糾紛群體性事件,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近日發佈《預防和處置土地權屬糾紛群體性事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據悉,海南省是頒布處置該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第二個省份。

  《辦法》明確規定,預防和處置由土地權屬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必須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省國土環境資源廳(以下簡稱省廳)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政府開展對本省行政區域範圍土地權屬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工作。市、縣、鄉(鎮)國土環境資源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縣局、鄉鎮國土所)在所屬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政府實施本轄區以及跨轄區土地權屬糾紛群體性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海南省將建立省、市縣、鄉鎮、村四級監測網絡,對土地權屬糾紛群體性事件實行全面監測,一旦發生,當地鄉鎮國土所要在第一時間掌握情況並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群體性事件發生後,各地在報送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開展處置工作。事發地市縣局、鄉鎮國土所負責人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積極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採取措施儘快平息事態。

  《辦法》明確要求,要認真細緻地做好群體性事件各方人員的教育疏導工作,穩定事態。同時,要堅持協商為主、讓利於民、維護穩定的原則,依法定權限和程序做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工作。對現場處置時向群眾承諾解決的問題,必須儘快解決到位,不得搞虛假承諾或者久拖不決。要堅決避免違背承諾、失信於民,重新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現象發生。對於借土地權屬糾紛之機,煽動製造群體性事件的不法分子,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與司法機關堅決打擊。(記者 侯小健)

 
 
 相關鏈結
· 海南政府要求06年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權屬糾紛調處
· 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