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信息産業主管部門,中央管理的大型電子企業集團及項目申報單位:
經研究,2006年度電子信息産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電子發展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將於5月20日開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信息産業主管部門及大型企業集團(以下簡稱推薦單位,名單見基金申報網站,請按《2006年度電子信息産業發展基金項目指南》(見附件)、《電子信息産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具體要求,認真組織管理範圍內的單位做好今年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在規定的申報日期截止後,不得再推薦項目。
請推薦單位嚴肅、認真、科學、公正地履行其職責,確認項目申報單位的資格,對申報單位提交的項目是否屬於指南範圍,申報資金是否符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進行把關,並就其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做出審核和評價,同時以正式上報文件形式對項目進行推薦、排序和報送(報送方式見後),排序不分行業類別。
(二)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申報單位在申請材料準備過程中必須按照要求,實事求是,任何誇大、摻雜水份都會對項目評審過程産生不利的影響,一經發現弄虛作假,信息産業部將不再受理該單位的申請,並在全行業中進行通報。 項目申報單位在上傳電子版時,應仔細閱讀基金申報網站上傳資料方法説明,項目須經推薦單位推薦,如果出現上傳文件歸類錯誤、無推薦單位、壓縮誤碼、附帶病毒或內容缺失(包括財務報表)等情況,將取消申報資格。
(三)材料報送方式:
1、電子稿:項目承擔單位通過網站下載、按填報説明填制並上傳可行性報告的電子版,推薦單位在網上對電子稿進行審核、評價、推薦和排序;
2、紙質稿:除電子稿外,項目承擔單位還應製作紙質稿。紙質稿包括可行性報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前兩年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注等)和相應的審計報告等複印件,及可以説明項目情況的相關文件(如專利證書)等,內容不宜冗長。一式兩份,用A4紙打印,簡裝,不加封皮,送交當地推薦單位。
推薦單位根據營業執照、財務報表等資料,確認管理範圍內的申報單位資格後,對送交來的紙質稿的真實性、可行性做出評價,簽署推薦意見,整理後,連同正式文統一寄送基金管理辦公室。
兩稿需同時具備,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四)信息産業部電子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負責受理電子發展基金項目的申報,對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並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在此期間,各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
財政部和信息産業部聯合設立的項目審查委員會確定本年度的電子發展基金項目計劃,得到財政批復後,推薦單位將通知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辦理項目資金使用手續。
(五)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申報截止日期為2006年6月22日(含資料的填制、整理、評估、排序、寄送時間。兩稿同時截止,紙質稿以推薦單位寄送時的郵戳為準)。
(六)問題解答和聯絡方式:
為提高效率,項目申報單位在申報過程中若有疑問,可以諮詢推薦單位聯絡人,推薦單位聯絡人應認真細緻地予以輔導和解答。遇到的共性問題可由推薦單位提交基金管理辦公室聯絡人解答。
辦公室聯絡人:葛 亮、冉曉丹、郭愛華
聯絡電話:010-82512089、68277286
傳 真:010-68277286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號數碼大廈B座2003室(100086)
二00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