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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開始發放農村客運城市公交和出租車油價補貼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6日   來源:新疆日報

    記者5月15日下午從新疆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局獲悉:從即日起,新疆開始發放2006年農村客運、城市公交和出租車油價補貼。5月31日前,各地運管部門必須將補貼發放到從事農村客運、城市公交和出租車經營者手中。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出臺的針對農村客運、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實施補貼的文件,運管局于5月9日向各地州運管部門下發了《關於發放2006年農村客運、城市公交和出租車油價補貼的通知》,對農村客運、城市公交和出租車進行一定數額的燃油的補貼。

    新疆自治區財政今年拿出1558萬元對新疆的16377輛農村客運、1443輛城市公交、14629輛出租車(以2005年數據為準,不含烏魯木齊市)的經營者發放油價補貼。這次補貼發放的範圍包含兵團。在油價補貼發放過程中,將嚴格界定發放對象,對確實在運管機構辦理相應道路運輸行政許可手續,從事農村客運、城市公交和出租車的經營者予以發放,對超範圍經營、未辦理正規營運手續的“黑車”嚴禁發放。

    具體補貼標準為:農村客運一級網絡車輛牶50元/客位;農村客運二級網絡車輛:63元/客位;農村客運三級網絡車輛:85元/客位;城市公交:232元/車;出租車:239元/車。

    被補貼的企業需提供其經營許可證正本及複印件,農村班線的批復文件號或線路牌號,每輛申請補貼車輛的道路運輸證複印件,從事農村客運車輛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的明細表牗包括車型、車號、座位數、道路運輸證號、營運線路區域);被補貼的個體經營者需提供其經營許可證正本及複印件,農村班線的批復文件或線路牌,每輛申請補貼車輛的道路運輸證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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