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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仍存在四方面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4日   來源:環保總局網站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24日向媒體通報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2005年度執行情況。他説,評估顯示,江蘇、安徽、河南、山東四省人民政府總體上完成了《目標責任書》2005年度的工作任務。其中江蘇省完成情況較好。與2004年相比,2005年淮河流域總體水環境質量呈好轉趨勢,淮河干流未發生大的污染事故,沿岸群眾飲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

    他説,根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評估辦法》),環保總局會同監察部、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等部門組成2個核查組,于1月17日至23日對《目標責任書》2005年度執行情況進行了核查和評估。總體上看,淮河現場會後,江蘇、安徽、河南、山東四省政府認真貫徹淮河現場會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2005-2010年)》(以下簡稱《目標責任書》)要求,進一步理清了思路,明確了目標,採取了有效措施,産業結構調整、治污工程建設等各項工作步伐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市場化建設、運行機制不斷完善,環境法制建設得到加強,執法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環保意識進一步提高,淮河治污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江蘇省大力推進工業企業清潔生産審核和循環經濟試點,推行城鎮污水處理市場化;安徽省將水環境保護目標考核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體系,落實水環境保護責任制;河南省突出重點,狠抓洪汝河、新密造紙群等8個區域水污染防治綜合整治;山東省制定造紙等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標準,促進重點污染行業水污染治理。列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以下簡稱“十五”計劃)的488項治污工程,已完成342項,與淮河現場會前相比,增加202項;25個跨省界考核斷面中,22個斷面水質達標,增加5個。

    他説,《目標責任書》中具體指標的完成情況四省進展不平衡。一是跨省界斷面水質情況。2005年全流域25個跨省界斷面水質達標率88%,比2004年提高20個百分點。經核查,江蘇2個出省界斷面水質均達標,達標率100%;安徽4個出省界斷面中,3個達標,另1個斷面扣除入境水質影響後也達標,達標率100%;河南10個出省界斷面中,9個達標,達標率90%;山東9個出省界斷面中,8個達標,達標率89%。

    二是污染物總量控制情況。與2004年相比,全流域COD入河量下降23%。根據監測結果和統計測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四省COD入河量分別為21.3、9.7、6.6和15.4萬噸,氨氮入河量分別為1.4、4.1、0.5和2.9萬噸,均達到《目標責任書》要求。

    三是投資及治污工程項目情況。“十五”期間,淮河治污工程項目累計投入約146.5億元,佔計劃投資的57%,與淮河現場會前相比,增加投入50多億元。四省完成投資比例分別為:安徽65%、山東57%、江蘇55%、河南47%。經核查,山東、江蘇、安徽三省治污工程項目完成率分別為81%、64%、63%,均達到《目標責任書》要求;河南省治污工程項目完成率為56%,未達到《目標責任書》要求。 “十五”計劃要求建設城鎮污水處理項目161個,計劃投資148.9億元。到2005年底,國家已安排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140個,項目總投資128.6億元,已建成62個,形成處理能力410萬噸/日。

    四是綜合整治工作情況。經核查,四省不符合産業政策的359家企業或生産線已基本關停到位;江蘇、山東和河南三省城鎮污水處理廠負荷率超過75%,安徽為71%;四省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均已提高到0.8元/噸或以上,並制定了污水處理費使用管理辦法,但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與《目標責任書》要求尚有較大差距;四省污水處理單位改制情況也不平衡,安徽省已投運的城市污水處理單位全部進行了改制,江蘇、山東和河南三省污水處理單位改制完成率分別為86%、84%和50%。

    五是環境監管情況。經資料審核和現場檢查,四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領導、治污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和執行、水環境信息發佈等項工作情況較好;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安裝及運行情況不平衡,安徽、江蘇、河南和山東四省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率分別為82%、70%、63%和13%;河南省在線監控網絡正在調試,其他三省在線監控網絡尚未建成。

    他説,雖然淮河治污取得了新的進展,但總體上看淮河水質還屬於中度污染,仍有一些跨省界斷面水質不能達標,部分二、三級支流仍為劣五類水體,水體中氨氮濃度很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環保投入不足,部分治污工程進展較慢。“十五”期間,淮河治污資金投入雖較“九五”有了較大增長,但資金缺口仍較大,近45%的計劃投資尚未落實。一些重點工程項目進展較慢,如安徽、河南兩省分別有52%和35%的污水處理工程尚未開工。

    二是結構性污染問題仍較突出,企業超標排污時有發生。四省雖然在産業結構調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結構性污染問題依然突出。山東省轄淮河流域造紙、釀造、澱粉等低附加值、污染嚴重行業的COD排放量約佔全省工業企業COD排放總量的一半,仍是工業污染治理的重點和難點。另外,少數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加上基層環保執法監管力量不足,存在偷排漏排和超標排污現象。

    三是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執行不到位。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缺乏具體的操作規定,監測監控手段滯後,難以實施有效監管。一些已出臺的配套政策措施未能得到很好落實,如各省雖已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但一些地級市及多數縣沒有執行到位,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費的使用管理缺乏有效監督。

    四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市場化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單位改制情況總體還不理想,部分單位雖已改制,仍存在企業單位事業化管理、人員混編等問題。一些地方政府在推進污水處理市場化過程中,注重引資,忽視管理,注重投入,忽視效率,在項目引資、工程招投標等方面存在不規範的問題。

    他説,通過對《目標責任書》2005年度執行情況的核查和評估,四省政府進一步增強了淮河治污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環保總局將進一步加強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2006年重點做好以下五項工作:一是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通知》精神,將淮河治污工作作為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堅持和完善政府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完善《評估辦法》,對2006年度執行情況實行更為嚴格規範的核查和評估;嚴格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建立淮河治污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是儘快制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結合“十五”計劃各項工作的實際情況和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治污需求,進一步明確淮河“十一五”治理目標和行動措施。

    三是深化工業污染防治。加快《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訂,細化水環境功能區劃、執法監督、處罰和賠付補償機制等規定,強化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在環境監管中的作用。督促四省進一步加大産業結構調整力度,繼續關閉一批經濟效益差、污染嚴重的企業或生産線。加快實施《2005-2007年淮河流域重點工業廢水治理工程規劃》,組織實施一批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工業廢水深度處理工程、工業廢水零排放工程和清潔生産技術改造工程。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

    四是督促落實有關政策措施。要求沿淮各地認真落實國家有關環保政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多方籌集建設資金,不斷加大環保投入力度。嚴格執行已經出臺的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加大對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加強對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的監督管理。制定和完善生活垃圾和廢棄物收費政策,推進垃圾和廢棄物處置的市場化運作。

    五是強化執法監管。加強環境監測和執法能力建設,抓緊完善淮河流域水環境監測網絡、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網絡和敏感區域水環境應急預案,提高水污染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完善城市環境質量公告制度,在沒有水環境容量的地區,禁止新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把淮河作為重點流域,嚴查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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