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建設單位要想投標公路工程,需要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設立兩個賬戶:一個是工程款賬戶,一個是專門用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賬戶。承建單位須將農民工的名單、工資數額等列表上報,由業主直接將農民工工資款打入工資專戶,承建單位無權動用。而且,這一點要寫進投標文件,作為投標的一個硬杠杠。”這是記者從5月15日召開的山西省重點公路工程建設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治理商業賄賂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交通領域是近幾年全國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也是國家治理商業賄賂的重點行業,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治理商業賄賂的部署後,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廳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5月15日下午,山西省交通廳重點辦再次組織召開山西全省重點公路工程建設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會議,研究具體措施和辦法,從源頭上截堵商業賄賂的污流。
此外,由於工程招標是商業賄賂的重災區,交通部近期出臺規定:公路建設項目在招標時,母子、兄弟關係的單位只準一家進行投標,並且要求在資格預審時就要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