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政府糾風辦透露,2006年全省繼續將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列入糾風專項治理工作重點,大力推進專項治理,研究和探討從交通管理體制和財政保障體制等方面源頭治理的辦法。
一、 大力推進專項治理,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進一步規範治超工作。鞏固治超檢測站的清理整頓成果,嚴格治超檢測站設置審批程序,重點治理違規設站問題,防止以治超為名亂設站卡行為,確保全省治超檢測站的運行質量。同時,制定完善治超工作紀律規定,確保國家的治超政策落到實處,努力堵塞漏洞。嚴肅查處治超過程中以罰代糾或只罰不糾、執法人員與"車托"相勾結等行為,從根本上減少治超工作中公路三亂現象發生,防止治超偏離方向。
(二)清理整頓公路收費項目和收費站。1、嚴格執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由物價部門會同財政、審計、交通部門進一步核定路橋收費年限,將政府還貸收費項目、貸款數量、建設規模、投資金額、收費總額摸清;嚴格控制支出,通行費收入扣除符合規定的管理、養護費用要全部用於償還貸款,凡是還貸資金等於或多於貸款的收費項目,要立即撤站。嚴禁將非收費道路捆綁到收費道路進行變相收費;嚴格規範公路收費權轉讓行為,對現已轉讓收費權的收費項目,要認真進行清理整頓,收費期滿的,要停止收費。2、高速公路要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在2005年部分路段實行聯網收費的基礎上,繼續擴大聯網收費範圍,逐步取消省內主線收費站。3、城市道路收費站也要參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管理和規範。
(三)嚴格規範、合理歸併檢查站。研究制定公路臨時性動植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置和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嚴格審批程序和監督管理,所有站卡在報批前必須報同級糾風部門把關;除車輛通行費收費站和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明文規定需設置的站卡外,嚴禁在高速公路上設置其它站卡。
(四)開展涉路涉車執法部門審計試點工作。通過審計搞清資金收支及使用情況,保證涉路涉車執法部門正常經費開支,防止收支挂鉤。在此基礎上,圍繞全省交通管理經費保障體制進行研究,探索源頭治理公路三亂的渠道。
(五)進一步加強"綠色通道"建設。為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省內國道、省道均執行"綠色通道"政策。
(六)認真清理涉路涉車執法權限。未經國務院批准或法律、法規授權,除交警、路政部門可以上路巡邏檢查,刑警須經設區市公安局長批准在公路上設卡追查疑犯,林政部門在檢查站內查車,運管、稽徵部門依法依規在特許地點和時間上路查車執法外,其它任何單位和部門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上路查車。嚴禁交通、公安內部無權上路部門以合署辦公等名義上路執法收費罰款。清理整頓設置"禁止"、"限制"標誌不規範問題以及城市道路越權執法問題。
另外,要進一步規範涉路涉車收費罰款項目和標準。圍繞群眾反映較多的"運管、稽徵部門收費罰款執行過程中自由裁量權過大問題"、"車輛管理過程中的亂收費問題",以及"執法部門聯絡的停車場高收費和以存代罰、以存代收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意見。
二、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典型案件
(一)進一步強化明查暗訪,使明查暗訪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加大辦案和審計力度,嚴肅查處典型案件,力爭在查辦案件的數量和質量上再上一個臺階。
(二)強化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各級各部門應經常公佈舉報電話,及時宣傳各項治理公路三亂政策法規,對嚴重的公路三亂問題要在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保持治理公路三亂的高壓態勢。
(三)實行涉路執法人員不規範行為記分考核辦法,對被扣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執法人員予以辭退。
(四)完善快速反應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公路三亂問題的快速反應機制,開通全省治理公路三亂專線電話,基本建成全省治理公路三亂監督網絡。
三、加強制度建設,切實規範執法行為
(一)為防止執法人員隨意收費罰款,體現教育、糾正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有關部門要在上半年制定詳細的執法規範。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需報經省政府糾風辦和省財政廳、物價局審核後執行。屆時不能制定出規範、拿不出政策依據的,暫停收費、罰款。同時努力建立較系統的治理公路三亂規章體系。
(二)積極推進路面聯合執法。省交通廳于年內選擇一個設區市進行內部聯合執法試點;探索交通管理體制改革,努力在解決重復、交叉執法和執法不協調方面探索新途徑。
四、進一步加強對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領導
(一)建立健全各級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辦公室,配備專門人員和辦公設備。各級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辦公室要于2006年5月底前組成督察組,專門從事督察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同級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辦公室辦公經費列入預算,以保證暗訪業務和日常辦公正常開展。
(二)嚴格責任追究。各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全面負責本系統治理公路三亂和整頓道路站點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牽頭清理亂罰款項目,解決收支挂鉤問題;物價部門負責清理整治有關涉路涉車罰款收費工作;審計部門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審計工作;企業減負辦負責清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項目和整頓道路站點綜合工作;糾風部門負責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上下級之間要簽訂治理公路三亂責任狀。各主管部門要建立專門機構,制定具體方案,切實負起責任,看好自家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凡是出現嚴重公路三亂問題的,"兩廳一辦"要聽取該地治理情況的彙報,對政府主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的,要予以"摘牌"。凡是被取消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資格或發生嚴重三亂問題的地方不僅要查處直接責任人,而且要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
(三)完善評價機制,進一步調動各級各部門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積極性。要繼續實行反彈摘牌制度,按照國務院糾風辦要求儘快制定反彈摘牌實施辦法,今後凡是被查實嚴重公路三亂問題的地方,取消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資格;要研究制定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考核辦法,加強經常性工作考評;實行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與民主評議結果挂鉤制度,對於因發生嚴重公路三亂而被取消所屬地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資格的部門,列入當年民主評議不達標,其上級部門民主評議結果降低一個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