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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制定《意見》加強涉農價格和收費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9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關於加強涉農價格和收費管理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意見》(發改價格〔2006〕873號),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充分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把為建設新農村服務作為價格工作的一項主要任務來抓,努力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貢獻。

    《意見》從促進農村生産發展、改善農民生活條件、著力解決農民最關心的實際問題等方面提出了加強涉農價格和收費管理的政策指導性意見。

    一是在促進農村生産發展方面,加快推進城鄉各類用電同價,農村中小學用電原則上執行居民生活電價;適度調整水利工程供農業用水價格,合理制定農業生産用水的水資源費標準;繼續保持糧食價格的基本穩定,堅持和完善重點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政策;規範農産品檢驗檢疫收費和價格調節基金管理。

    二是在改善農民生活條件方面,研究制定電信服務向農村傾斜的資費政策;合理制定農村有線電視收費,對低收入用戶實行減免政策;規範農村圖書館、體育設施使用等方面的收費;合理確定農村客運價格,繼續規範農民建房收費。

    三是在著力解決農民最關心的實際問題方面,嚴格規範農村教育收費,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秩序,合理確定徵地補償標準,加強和改進殯儀服務收費管理。

    四是要求全面清理涉農收費。凡不利於農業生産、農民生活和農村發展的收費政策,要及時修改或廢止,收費標準過高的要降低。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各地不得制定專門針對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農村經營服務性收費應堅持公開、公正和質價相符的原則;繼續清理對農民工的歧視性收費和農民就業培訓收費。

    五是要求加強涉農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堅持和完善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開展涉農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嚴肅查處農民反映強烈的亂漲價、亂收費行為。

    六是要求構建農村價格服務體系。加強農産品成本調查,搞好農村價格監測和信息服務,開展“價格服務進農戶”活動,加強和改進價格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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