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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臺政策規定省外畢業生赴豫就業無須再審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31日   來源:河南日報

    5月30日,河南省畢業生就業辦出臺的有關接收省外院校畢業生新政策表明,河南省將敞開懷抱歡迎省外院校畢業生,無須辦理審批手續。在河南省落實接收單位的,視接收單位的隸屬情況,分別辦理。

  河南省允許省外大中專學校河南籍畢業生跨省就業,此類畢業生則無須河南省出具出省就業證明。河南省教育廳規定,在接收省外院校畢業生時,將不接收畢業生本人或畢業生委託人提交的畢業生檔案,畢業生檔案應按照規定由組織負責轉遞。

  此外,凡未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准招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河南省不予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接受省外院校畢業生手續辦理時間: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記者 王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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