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民委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的使用國家開發銀行信貸資金協議,進一步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同時,更好地落實財政部、國家民委頒布的《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做好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管理工作。國家民委于月30日至31日在遼寧省瀋陽市召開了使用國家開發銀行信貸資金和落實《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工作會議。來自北京、天津、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北、山西、內蒙古等8省區市民委分管主任和經濟處長參加。國家開發銀行業務局和遼寧省分行負責同志參加會議並就開發行貸款政策、特點、程序作了介紹,並現場解答了與會代表的提問。
通過座談,各省區民委了解了開發行的業務,進一步統一了認識,增強了通過市場手段使用金融工具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信心。會議進一步明確了國家民委、開發行的責任與分工和合作模式流程,並在利率優惠、優先項目評審、項目安排上達成了共識,雙方同意儘快以國家民委、開發行名義給各省區民委、開發行下發一個指導性文件,使該項工作進入全面實施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