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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日   來源:河南日報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河南的決定

(2006年5月22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中發〔2006〕4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發〔2005〕44號)和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實施自主創新跨越發展戰略,增強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河南,特作如下決定。

    一、實施自主創新跨越發展戰略是建設創新型河南、實現中原崛起的必然選擇

    1.建設創新型河南的戰略意義。隨著新科技革命的迅猛發展,科技進步與創新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成為一個國家和地區綜合競爭力的根本所在。建設創新型國家是黨中央、國務院科學把握當今世界經濟社會發展基本規律,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新時期向全黨和全國人民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我省要完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性任務,實現中原崛起,必須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自主創新跨越發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河南的重大意義,自覺地把自主創新作為重大戰略基點,作為調整産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實現科學發展的中心環節,擺在全部經濟和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貫穿于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面,真正把經濟社會發展轉移到依靠自主創新、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我省經濟總量已突破1萬億元,具備了加速發展的基礎和條件,但仍面臨著經濟增長方式粗放、産業技術層次低、科技創新能力不強、資源和環境約束加劇等突出矛盾和問題,經濟社會發展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迫切需要科技進步與創新作為支撐。只有大幅度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通過科技創新的新突破帶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跨越,才能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中原崛起。

    2.建設創新型河南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貫徹“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推動中原崛起”的方針,堅定不移地實施“科教興豫”、“開放帶動”、“可持續發展”和“人才強省”戰略,實施《河南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緊緊圍繞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心任務,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動力,以人才隊伍建設為根本,依靠政府主導和市場推動,大幅度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科學技術跨越式發展,推動經濟發展由資源主導型向創新主導型轉變,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創新型河南。

    3.建設創新型河南的總體目標:全省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顯著增強,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響的科技成果,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核心技術和知名品牌、在國內乃至國際上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原崛起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2010年,全社會研發投入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達到1.5%;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0%;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佔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25%;發明專利年授權量處於中西部地區前列;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綜合實力達到中西部地區先進水平。

    ——2020年,全社會研發投入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達到2.5%;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佔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30%;發明專利年授權量進入全國前10名;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綜合實力進入全國先進行列。

    二、建設創新型河南的主要任務

    4.全面組織實施《規劃綱要》。我省的《規劃綱要》貫徹了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精神,體現了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河南的具體部署和要求。在建設創新型河南的過程中必須全面認真地實施,並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中充分予以體現。要緊緊圍繞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這一中心任務,把握科技發展的戰略重點和主攻方向,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和科技工程,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著力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

    5.優先發展高新技術及其産業。充分認識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對促進産業升級、建設中部地區三大基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産業作為促進中原崛起的戰略舉措。積極研發對經濟增長有重大帶動作用、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開發市場佔有率高、經濟效益好的高新技術産品,促進高新技術産業從加工裝配為主向自主研發製造延伸。以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等領域為重點,通過實施高新技術産業重大專項工程,扶持一批高成長性的高新技術企業,鞏固電子元器件、新型電源兩個優勢産業,做強硅半導體材料及太陽能電池、新型顯示材料及精深加工、超硬材料及製品三大産業,發展生物醫藥、生物能源、新型功能材料三個高成長性行業,開發數字視聽、網絡及通訊、計算機、軟體四類信息技術産品。著力培育壯大鄭州、洛陽、新鄉、許昌、安陽和鶴壁六個高新技術産業集群,逐步形成鄭州—洛陽和安陽—漯河兩個高新技術産業帶。

    加快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步伐。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推動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園)區實現“二次創業”,加快建設高新技術産業化基地,大力培育有競爭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産業集群;加大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生産力促進中心等的支持力度,形成完善、高效的創新服務體系,努力使開發區成為促進技術進步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支持發展好的高新(園)區擴大發展空間,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高新(園)區爭創國家級高新區。

    6.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科技支撐。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保障糧食安全為目標,以優質、高産農作物新品種和畜禽新品種繁育、農作物病蟲害和畜禽疫病防治、農産品精深加工為重點,加快推進農業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鼓勵大型涉農企業建立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加快國家和省級農業科技園區以及省農科院現代農業科技實驗示範基地建設,發展現代農業。加強農産品標準體系建設,健全動物防疫、植物保護和農産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加強農村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實施科技富民強縣工程、糧食豐産科技工程、星火計劃、農業科技入戶工程等,加速現代農業技術向農村擴散和推廣。

    7.促進優勢産業和傳統支柱産業的改造升級。以食品工業、有色工業、煤化工和石油化工工業、汽車及零部件工業、裝備製造業、紡織工業等優勢産業及傳統支柱産業為重點,以骨幹企業為依託,加強自主創新和産學研結合,大力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和新裝備,進一步拉長産品和産業鏈條,提高終端産品和高附加值産品的比重,促進産品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力爭使骨幹企業核心競爭力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把我省建成全國重要的現代裝備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産業基地、食品工業基地、有色金屬工業基地、化工基地、新型紡織工業基地和汽車及零部件産業基地。

    8.解決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以能源、資源、環境等關鍵領域為重點,加大科技攻關力度,力爭實現重大技術突破,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制約,大力推進煤炭、石油、天然氣、煤層氣等礦産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新能源、潔凈能源高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開發,環保技術和生態保護技術開發,促進節能降耗,切實提高資源利用率,發展循環經濟,逐步降低工業發展對能源、礦産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的依賴程度,努力實現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促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重點解決事關人民群眾生産和生活安全的重大疫病預防控制、安全生産、食品安全和減災防災等重大社會科技問題,讓更多的科技成果惠及人民群眾。

    9.依靠科技創新發展服務業。把全面發展現代服務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運用信息技術、通信技術和網絡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重點研究開發信息産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和通信、物流、金融、網絡教育、文化、體育、傳媒、醫療、旅遊、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發展所需的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科技進步的成果,促進現代服務業的信息化、國際化、規模化和品牌化建設,不斷增強服務業的競爭優勢。

    10.實現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的重點突破。立足河南省情,遵循科學發展規律,重視基礎科學、應用基礎科學和前沿技術研究。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圍繞生物技術、功能材料、有機化學等我省具有比較優勢的領域,加強原始創新,重點在農業生物遺傳改良、材料設計與製備、能源與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進行超前部署,穩定支持,為解決未來發展中的關鍵、瓶頸問題提供戰略技術儲備和高素質創新人才,引領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創新體制機制,為建設創新型河南提供動力

    11.建立和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必須深化體制改革,切實消除制約科技進步與創新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有效整合科技資源,形成集成、開放、共享的新機制,推動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充分發揮各類創新主體的作用。建立並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以科研機構與高校為主體,實行科學研究與高等教育有機結合的知識創新體系;以科技仲介機構為主體,社會化、網絡化的科技仲介服務體系。

    12.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制定和實施推動企業自主創新的激勵政策,促進企業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的主體、創新成果轉化應用的主體。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培育創新型企業。鼓勵大中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加快研發機構建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發揮民營科技企業機制靈活、創新意識強的優勢,支持他們成為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各類技術創新合作組織,在具有明確市場應用前景的領域,建立企業牽頭組織、高校和科研機構共同參與實施的有效機制。把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能力作為企業申請政府科技經費支持的條件,作為國有企業及其法人代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把技術要素參與分配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産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大力發展為企業服務的各類科技仲介機構,促進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

    13.深化科研機構改革。加快技術開發類科研機構企業化轉制和産權制度改革,推動社會公益及農業類科研機構分類改革,分別情況向企業、非營利科研機構和非營利科技服務機構轉制。對從事應用性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研究的科研機構,財政給予相對穩定支持。新建立的非營利科研機構,要提高人均事業經費標準。支持需要長期積累的學科建設、基礎性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央駐豫科研院所和軍工科研機構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實力強,改革進展快,要充分發揮他們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自主創新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支持和帶動作用。

    14.發揮高等院校在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素質教育特別是創新教育,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造就出大批具有創新思維和創新精神的優秀人才。加大對優勢學科的支持力度,建設研究型和教學型相結合的高等院校。堅持産學研結合,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同企業、科研機構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緊密型合作關係,共同培養創新型人才,聯合開展關鍵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創新活動。

    15.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把培養創新人才作為科技活動的重要目標,進一步破除科學研究中的論資排輩和急功近利現象,改進和完善職稱制度、政府特殊津貼制度、省優秀專家制度、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制度,進一步形成培養選拔創新型人才的制度體系。依託重大科研和建設項目、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加大學科帶頭人、創新團隊、人才梯隊的培養力度,注重發現和培養一批科技領軍人才。發揮企業家在企業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培養形成一支創新型企業家人才隊伍。鼓勵企業引進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允許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對技術骨幹和管理骨幹實施期權等激勵政策,探索建立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具體辦法。引進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回國工作,不受用人單位編制、增長指標、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籍所在地限制。鼓勵和支持民間人才在自主創新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16.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在繼續引進先進技術的同時,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給予政策支持。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到國外辦研究機構,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17.改進和加強市、縣科技工作。省轄市科技工作要突出為各類創新主體服務,重點是為當地發展高新技術産業、改造提升優勢産業以及基礎工業、發展具有區域特色的支柱産業或産業集群、推進農業現代化等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和卓有成效的服務。要支持科技部門建設科技信息服務平臺、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和科技仲介服務體系,促進科技成果供需對接、實現産學研有機結合,加速科學技術知識、成果和信息向生産領域的轉移,普及科學技術。

    縣(市、區)科技工作要以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以及促進支柱産業、優勢企業技術進步和科學技術普及等為重點,建立健全科技仲介服務體系和技術推廣服務體系,支持各類創新主體自主創新和轉化科技成果。要切實加強縣級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創造必要的條件,提高科技部門服務自主創新的能力。

    18.加快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科技決策機制和宏觀協調機制,改進科技計劃管理方式,統籌配置科技資源。探索建立産業技術預警機制,定期發佈優先發展的産業、技術和産品目錄、引導社會資源支持自主創新。改進科技評價辦法,以鼓勵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實現經濟和社會效益為評價導向。建立健全科技評價機構資格認證制度。由政府部門直接組織科技評價逐步轉變為委託社會科技評價組織獨立進行。建立財政科技經費績效評價體系和面向結果的追蹤問效機制,提高科技經費的使用效益。改革科技項目管理方式,進一步突出重點,加強集成,引入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重點支持關係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和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體系建設。

    四、營造政策環境,激勵自主創新

    19.加大財政科技投入。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科技投入的要求,建立財政性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各級政府都要把科技投入作為預算保障的重點,年初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的要求。2006年省級財政科技投入實現大幅度增長,在此基礎上,“十一五”期間,財政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財政科學技術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市、縣財政科技投入也要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實現增長。同時要引導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向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使全社會研發投入佔生産總值的比例逐年明顯提高。

    20.實施激勵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嚴格落實國家扶持自主創新的各項稅收政策。加大對企業技術開發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在計稅工資總額的2.5%以內的,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其中達到固定資産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但不提取折舊;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採取適當縮短固定資産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政策。

    完善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增值稅轉型改革。鄭州、洛陽兩個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嚴格認定後,按國家規定,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徵所得稅,兩年後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落實鼓勵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稅收政策和高新技術企業計稅工資所得稅前扣除政策。

    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進口規定範圍內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科技計劃重點項目、國家重點技術裝備研究開發項目和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項目的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産的關鍵設備、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對整體或部分企業化轉制科研機構免徵企業所得稅、科研開發自用土地、房産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的政策到期後,根據實際需要加以完善,以增強其自主創新能力。

    支持科技仲介服務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自認定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內免徵營業稅、所得稅、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他符合條件的科技仲介機構開展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研究制定必要的稅收扶持政策。支持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的發展。對主要投資于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實行投資收益稅收減免或投資額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等優惠政策。

    鼓勵社會資金捐贈創新活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和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其他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基金的捐贈,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21.實施支持自主創新的金融政策。金融機構要貫徹落實國家的相關政策,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對重大科技産業化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等給予優惠的信貸支持。建立健全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知識産權信用擔保制度和其他信用擔保制度。建立和完善創業風險投資機制,拓寬創業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促進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創業風險投資市場。支持現有創業投資機構整合、重組,形成一批骨幹創業風險投資公司。要建立完善技術産權交易市場,支持省技術産權交易所創新交易模式和運作機制,為我省具有成長性的科技型企業的産權交易提供服務。適時啟動鄭州、洛陽兩個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內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進入代辦系統進行股份轉讓。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發行公司債券。

    22.積極運用政府採購推進自主創新。建立財政性資金採購自主創新産品制度。建立自主創新産品認證制度,建立認定標準和評價體系。由省科技部門會同綜合經濟部門按照公開、公正的程序對自主創新産品進行認定並向全社會公告。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獲得認定的自主創新産品範圍內,確定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産品目錄。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採購的,必須優先購買列入目錄的産品。企業或科研機構生産或開發的試製品和首次投向市場的産品,且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和先進技術發展方向,具有較大市場潛力並需要重點扶持的,經認定,政府進行首購,由採購人直接購買或政府出資購買。

    23.推進科技創新基地和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加快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民營科技園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步伐,引導創新資源向各類園區聚集,發展特色支柱産業和産業集群。省定百戶重點企業、50戶高成長性高新技術企業及其他骨幹企業要加快建立企業技術中心或其他研發機構。政府加大力度支持依託企業技術中心、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引入市場機制,加強績效考核,實施動態管理。加強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享平臺、研究實驗基地共享平臺、自然種質資源共享平臺、科技文獻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科學數據共享平臺、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臺等六大科技基礎條件平臺。

    24.制定實施激勵自主創新的知識産權政策。制定實施激勵各類創新主體創造、使用、保護自主知識産權的政策,引導以形成自主知識産權為目標開展研發活動。實施省定百戶重點企業、50戶高成長性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産權專項行動,培育知識産權優勢企業。編制併發布應掌握自主知識産權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産品目錄,省各類計劃要對列入目錄或已獲發明專利授權的技術和産品,給予優先支持。要把知識産權創造、應用和保護的成效作為職稱評審和科技獎勵的重要條件之一。要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知識産權特別審查機制,加強知識産權保護隊伍建設,完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加大對侵犯知識産權行為的打擊力度。

    五、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創新型河南建設

    25.進一步加強對自主創新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科技工作,切實履行推動自主創新和科技進步的政治責任,緊密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每年要定期研究本地區自主創新和科技進步工作,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要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園)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領導。賦予省級以上開發區省轄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國家級開發區管委會規格提升為副市級(副廳級)。省級開發區的一名正職連續任職8年以上的,經考察可提拔為副市(廳)級幹部,並繼續留在現職崗位工作,一般不得少於2年。

    26.健全自主創新的工作機制。要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成效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重要內容。全面推行市、縣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完善目標考核指標體系,把科技投入、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和扶持自主創新有關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等指標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目標管理,把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要建立科技進步統計評價指標體系和發佈制度。省直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協調一致,共同推動《規劃綱要》的實施,全面貫徹落實扶持自主創新的各項政策。各級科技管理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認真組織實施《規劃綱要》,推動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省財政、科技、稅務等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落實國家和省配套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

    27.提高全民科學素質和創新能力。要把現代科學知識和創新教育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幹部學校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對青少年學生進行創新意識、創新興趣和創新精神的培養和教育。為農民和城鎮居民提供科普和創新教育培訓機會。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科普工作,大力開展科普進村戶、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進機關活動。規劃建設科學教育與培訓、科普資源形成與共享,大眾傳媒科技傳播能力建設和科普基礎設施等公民科學素質基礎工程。充分發揮圖書館、科技館、博物館等公共設施的科普功能。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定期向社會公眾開放制度。制定重大科普作品選題規劃,繁榮科普創作,打造優秀科普品牌。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大型企業等各方面要集成優勢,加強協作,形成科普事業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推動公益性科普事業發展。

    28.大力培育創新文化。要傳承、弘揚中原創新文化,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創新的自信心和勇氣,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發揚紅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敢於跨越、敢於爭先、敢於冒險、敢於創新。要在全社會積極倡導創新的價值觀,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寬容失敗,使勇於創新者榮,使善於創新者富。要強化創新的團隊意識和開放意識,大力提倡團結協作、開放包容、博採眾長、兼容並蓄的精神。要重獎在實施自主創新跨越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河南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大力宣傳在自主創新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廣泛開展群眾性的發明創造活動,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鼓勵,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使自主創新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29.各省轄市、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貫徹落實本決定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