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湖北省政府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營造良好、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確保湖北省2006年普通高考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通知指出,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把考試安全作為高考組織工作的首要任務,確保試卷印製、分發、運送、保管和回收等工作環節萬無一失。切實加強考試環境的綜合整治,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要採取有效措施,嚴格防範和嚴厲打擊各種違紀舞弊行為,重點打擊利用手機等現代通訊工具作弊和有組織、有考試工作人員參與的團夥作弊。
通知要求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州、縣政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快速有效地處理高考期間突發事件,確保高考順利進行。各市、州、縣要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高考組織管理工作責任制,將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從省到市(州)、縣,到考點和監考人員,都要層層簽訂工作責任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高考組織管理和考風考紀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凡因失職瀆職或管理不力、監考不嚴而導致發生嚴重違紀作弊事件的,不僅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查處,而且還要按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的責任。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高考組織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高度重視群眾的來信、來訪和處理工作,真正做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對於“考場腐敗”案件及有關責任人要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