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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7日   來源: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

    日前,重慶市印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規定從2006年起,用5年的時間通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兩基”攻堅縣、三峽庫區國家級貧困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2006年在巫山縣、奉節縣、開縣、黔江區、巫溪縣、雲陽縣、石柱縣等7個區縣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特設崗位教師在聘任期間,享受當地同級別公辦教師的相同工資、津貼及福利待遇,同時計算參加工作時間、教齡、工齡,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承擔經費用於解決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市級財政承擔經費用於解決特設崗位教師的市級地方性津補貼、必要的交通補助和體檢費,以及特設崗位教師崗前集中培訓和招聘等工作;各項目區縣參照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的收入水平安排津補貼,所需經費由項目區縣承擔。

    特設崗位教師按照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的要求,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特設崗位教師聘期3年,統一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以明確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招聘工作由重慶市教委、重慶市人事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編辦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原則,按公佈需求、自願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擬定人選、集中培訓、資格認定、簽訂合同、上崗任教程序進行。

    招聘的對象和條件:以高等師範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可招少量應屆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特設崗位教師在聘期內,由項目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應及時將其調整出教師隊伍並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惠。

    鼓勵特設崗位教師在3年聘期結束後,繼續紮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對自願留在項目區縣學校的,經學校考核合格,項目區、縣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範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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