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交通廳為確保交通領域治理商業賄賂的自查自糾工作抓得住、抓得緊、抓得實,按照中央和貴州省及交通部的要求,制定下發了切實可行的《治理交通建設領域商業賄賂自查自糾實施意見》,對工作目標和原則、工作重點和範圍、工作方法和步驟及工作要求作了明確的規定,製作了“治理交通建設領域商業賄賂基本情況調查表”16種和“交通建設領域商業賄賂表現形式調查表”。以在建工程項目為切入點,圍繞工程招標投標、工程轉包分包、工程設計變更、設備材料採購、質量監督等主要環節,對交通建設項目的規模、性質、工程進度和項目資金構成情況、參與項目建設的企事業單位數量、資質、人員等情況以及發生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環節、關鍵崗位、人員和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手段及表現形式進行摸底調查。要求系統各單位既要紮實開展自查自糾,又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還要積極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建設領域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的建議和措施。同時要把自查自糾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既保證自查自糾工作的質量,又要保證工程建設項目正常進行,做到互相促進,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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