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安徽省民政廳、監察廳、財政廳、審計廳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對2005年度救災款、救災捐贈款物和農村特困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執法監察。
檢查重點是,救災救濟款物的接收、登記、撥付和管理手續是否完備、賬目是否清楚、撥付是否規範、內部監督制度是否健全;使用、發放是否符合“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原則,是否嚴格遵循救災救濟款物的使用範圍;分配方案制定、實施和下撥是否符合規定程序;有無截留、挪用、擠佔和私分等問題;是否做到發放對象公開、發放金額(數量)公開;是否做到及時張榜公佈,認真接受群眾監督;以現金形式發放的救災救濟款物是否執行了“一卡制”以及“一卡制”發放中存在的問題;監督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重點檢查省直單位直接分配到市、縣的款物及省直單位對口幫扶36個重災鄉鎮的款物接收、使用和發放情況等。
通知明確,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特別是對挪用或貪污、私分救災救濟款物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地要針對執法監察中發現的問題或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儘快採取有效措施整改,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切實加強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使用和管理。(通訊員 李大春 記者 曹顯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