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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介紹“十一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2日   來源:遼寧日報

    6月9日,遼寧省政務公開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省政府糾風辦在民心網舉行政務公開工作新聞發佈會,邀請省林業廳負責人就遼寧省“十一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工作進行專題發佈。

    據省林業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張志茹介紹,按照年採伐量不得大於年生長量的原則,國務院批准遼寧省“十一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量為516萬立方米,比“十五”期間年實際採伐量增加40%以上。

    據了解,“ 十五”期間,遼寧省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取得了長足的進展,森林資源呈現出數量快速增長、質量逐步提高、結構趨於合理、體制逐漸完善的良好發展態勢,實現了生長量大於消耗量的良性循環。第四次森林資源連續清查結果表明遼寧省有林地面積464.10萬公頃,佔林業用地面積的73%;全省活立木蓄積1.85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到了31.84%。

    張志茹説,在總結“十五”期間森林資源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全省林業改革與建設的實際需要,遼寧省將對“十一五”期間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的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和完善。一是從制度建設入手,保障限額管理制度的嚴格執行; 二是堅持分類經營和分區施策的原則;三是從實際出發,出臺新的鼓勵政策;四是根據管理需要,提出新的要求;五是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放寬放活政策,如非林業用地內林木的採伐年齡由林木所有者自主確定,等等。

    新聞發佈會上,省政務公開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省政府糾風辦要求,各級政府要根據省政府的要求,將分配到各市、縣(區)的“十一五”期間森林採伐限額數量在本地媒體上進行公開,接受監督;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管村裏的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林業工作,把森林資源限額採伐管理工作作為考核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指標,凡任期內對亂砍濫伐林木、超限額採伐等違法行為制止不力,致使森林資源遭受重大損失的,要追究主要領導人的責任;各級執法執紀部門要加強對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森林採伐中出現的超限額、越權審批或無證採伐、變相增加採伐限額等違紀違法行為,要堅決制止,嚴肅查處。(記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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