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02年1月18日發佈了《關於集團內生産企業進行藥品品種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國藥監注[2002]14號)。鋻於目前藥品生産集中改造工作已結束,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確保藥品質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廢止上述14號文件,停止受理集團內生産企業進行藥品品種調整的申請。此前已受理的上述申請,仍按14號文的要求繼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