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2日起,四川省一公司招聘的114名民工持短期旅遊和商務簽證分批進入哈薩克斯坦,後因從事非法勞務被哈警方拘押。根據哈法律,持短期旅遊和商務簽證者不得從事勞務活動,違者將被處以罰款、拘留和驅逐出境。經駐哈薩克斯坦使館多方努力,被扣民工分別於6月2日、5日回國。
外交部領事司提醒欲赴國外務工人員,應事先了解當地勞務市場有關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務必辦妥合法的居留、工作手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