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來自湖北省各地的200多名律師,完成了法律援助專職律師培訓班的課程。
由湖北省司法廳組織的為期一週的專職律師培訓班,是落實“法律援助質量提高年”的具體措施之一。年初,湖北省確定今年為“法律援助質量提高年”,意在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最大限度地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讓有理無錢的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
據悉,湖北省目前正在從規範機構建設、規範隊伍建設、規範業務建設、規範經費管理這四個方面著力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具體措施有:依託鄉鎮(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省監獄局和勞教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監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市、州法律援助機構專職律師不得少於3人,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專職律師至少有1人;各級法律援助案件數要比2005年遞增10%,案件勝訴率要達到90%;每名法律援助專職律師每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少於10件,每名社會執業律師和基層法律工作者每年至少辦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各市(州)中心法律援助專項資金每年不少於5萬至10萬元,縣(市、區)不少於3萬至5萬元等。(記者張輝 通訊員毅武 顧丹 實習生吳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