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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開展勞動用工民企進社保專項執法督查活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9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日前,由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組織開展的全省勞動用工和民企進社保專項執法督查活動全面啟動。

    此次專項執法督查的重點內容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用人錄用備案情況,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其他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情況。

    督查採取自查自糾與執法檢查相結合,重在整改。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將在各類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招用工人的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中進行自查。凡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均應按規定進行補簽,勞動合同到期沒有及時辦理續簽手續的,要補辦續簽手續。各類單位錄用人員,包括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錄用人員,原則上按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規範的勞動合同文本簽訂勞動合同;建築業企業使用農民工的,原則上應按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建築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規範文本簽訂勞動合同。各類用人單位錄用人員後,要按照《吉林省失業登記、就業登錄試行辦法》規定的程序手續,到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錄用備案。同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被錄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自查整改階段結束後,用人單位應填寫《勞動用工情況自查表》,按照執法督查權限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從7月1日起至10月31日,吉林省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對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進行執法督查。年底前,進行檢查驗收。

    通過執法督查活動,將使省內各種形式的用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錄用備案率達到85%以上,實現社會保險應保盡保,做到“六清”:各類用人單位底數清、用工數量底數清、靈活就業人數清、農民工人數清、錄用備案情況清、各類用工參保情況清,為全面推進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深入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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