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方面負責人就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事宜答記者問。
問:財政部將於近日發行儲蓄國債(電子式),請問什麼是儲蓄國債? 我國的儲蓄國債包括哪些品種?
答:儲蓄國債(Savings Bonds)是指一國政府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的,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一種不可流通國債,按債權記錄方式分為紙質憑證和電子方式兩種。我國的儲蓄國債包括原有的憑證式國債和即將推出的儲蓄國債(電子式),這兩個品種將在我國長期並存。
問:什麼是儲蓄國債(電子式)?儲蓄國債(電子式)有什麼特點?該類品種的定位和未來設想是什麼?
答:儲蓄國債(電子式)是我國財政部面向境內中國公民儲蓄類資金髮行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不可流通人民幣債券。
儲蓄國債(電子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針對個人投資者。認購對象僅限境內中國公民,不向機構投資者發行,同時設立了單個賬戶單期購買上限,充分考慮並保護了個人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二是不可流通性。採用實名制,不可流通轉讓;三是採用電子方式記錄債權。有專門的計算機系統用於記錄和管理投資人的債權,免去了投資者保管紙質債權憑證的麻煩,債權查詢方便;四是收益安全穩定。由財政部發行並負責還本付息,票面利率在發行時就已確定(不隨市場利率或者儲蓄利率的變化而變化),免繳利息稅,適合低風險偏好的投資者;五是鼓勵持有到期。儲蓄國債(電子式)設有最低持有期限,在持滿最低期限後方可辦理提前兌取,並被扣除部分利息,同時要支付相應手續費;六是手續簡化。省去了兌付手續,本金或者利息到期直接轉入投資人資金賬戶;七是付息方式較為多樣。設計了按年支付利息的品種,適合個人投資者存本取息的投資習慣。
儲蓄國債(電子式)採用現代信息技術成果,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和與時俱進的時代特徵。在未來一段時期內,財政部將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時代發展和投資者需求變化,不斷完善相關制度,擴大試點範圍,推出新的品種,增加新的購買渠道,提高服務水平,力爭將儲蓄國債(電子式)發展成為老百姓最歡迎的投資品種之一。
問:為什麼要發行儲蓄國債(電子式)?
答:憑證式國債1994年開始面向城鄉居民發行,對籌集財政資金、促進經濟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投資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已經成為深受廣大群眾喜愛的投資品種。發行十二年以來,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憑證式國債發行管理體制不斷完善,形成了較為順暢的發行網絡,在37家承銷團成員的8萬多個網點均有銷售,較好地滿足了城鄉居民就近購買需要。由於憑證式國債採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這種方式難以建立全國統一的發行系統作為技術支撐,導致憑證式國債發售進度的透明度不高,且發行額度在不同銀行、不同地區間的調劑比較困難,常常出現部分地區的投資者買不到國債,而另一地區的銀行尚未完成發行任務的情況。在兌付時,投資者需到櫃臺辦理業務,逾期兌付無額外利息收益。隨著國債發行數量的增加、計算機網絡技術的進步,如何利用現代高科技手段,構建發行品種更加豐富、債權管理更加科學、購買兌付更加方便、任務調劑更加靈活的面向個人投資者的國債發行新體系,顯得越來越緊迫。針對上述問題,自2003年起,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開始了儲蓄國債創新的研究,通過積極徵求相關部門和投資者的意見,借鑒國外成熟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初步形成了中國儲蓄國債實施框架。本次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選擇部分商業銀行為試點,面向境內中國公民發行的儲蓄國債(電子式),就是豐富國債品種、改進國債管理模式、提高國債發行效率的一種有益創新,不僅有利於最大限度地服務和方便人民群眾,而且也符合國際通行做法。
問:儲蓄國債(電子式)將通過什麼樣的渠道發行?是否在全國範圍內發行?
答:儲蓄國債(電子式)通過經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確認代銷試點資格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北京銀行(以下簡稱承辦銀行)已經開通相應系統的營業網點櫃臺銷售(除中國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只開通了部分分行,其餘5家銀行絕大部分分行都可辦理該項國債業務),總共預計有近6萬多個營業網點參與此次發行,覆蓋了全國絕大部分省份和地區。
具體網點開辦業務的情況,請投資者就近到上述七家承辦銀行網點或者撥打各行服務熱線進行諮詢,各行客戶服務電話為:中國工商銀行95588,中國農業銀行95599,中國銀行95566,中國建設銀行95533,交通銀行95559,招商銀行95555,北京銀行96169。投資者也可撥打中國國債協會政策諮詢熱線電話(010-68081427,010-68081167),詢問有關事宜。
各地財政部門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具體負責當地儲蓄國債(電子式)發行的監督管理工作,投資者在購買過程中遇到相關問題可到當地財政部門及中國人民銀行投訴。
問:投資者怎樣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
答:投資者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首先需要在一家承辦銀行開立或擁有個人國債託管賬戶,已經在商業銀行櫃臺開立記賬式國債託管賬戶的投資者不必重復開戶。投資者可以從2006年6月20日起,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開始在上述七家承辦銀行櫃臺辦理開戶。開立只用於儲蓄國債的個人國債託管賬戶不收取賬戶開戶費和維護費用。開立個人國債託管賬戶的同時,還應在同一承辦銀行開立(或者指定)一個人民幣結算賬戶(借記卡賬戶或者活期存摺)作為國債賬戶的資金賬戶,用以結算兌付本金和利息。
擁有個人國債託管賬戶的投資者可于發行期攜帶相關證件到賬戶所在的承辦銀行聯網網點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
問:儲蓄國債(電子式)是怎樣進行債權託管和債權查詢的?
答:儲蓄國債(電子式)實行電話復核查詢下的二級託管體制。一級託管是指經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承辦銀行開立代理總賬戶,總量記載所有在該承辦銀行託管的投資人的國債債權。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對一級託管賬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負責。二級託管是指承辦銀行為投資人開立的個人國債託管賬戶,明細記載在該承辦銀行託管的投資人的國債債權,承辦銀行對二級託管賬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負責。
投資人在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後,可以通過在櫃臺打印對賬單或者撥打承辦銀行客戶服務電話查詢自己債權變更情況,部分承辦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北京銀行)還為投資者提供了專用的國債賬戶折,可以記錄和核對債權變更情況。投資者還可以通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復核查詢系統(撥打電話:010-66005000),對其前一日的國債持有餘額進行復核查詢,查詢系統每日0時至17時開通。
問:未到期的儲蓄國債(電子式)如何變現?
答:由於儲蓄國債(電子式)屬於不可流通國債,未到期的儲蓄國債可以通過提前兌取的方式變現,即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到承辦銀行櫃臺申請提前兌取未到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本金和利息。提前兌取要做一定的利益扣除並交納相應的手續費,各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提前兌取的具體條件將在各期發行公告中予以公佈。投資人如需提前兌取,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個人國債託管賬戶和資金賬戶到原承辦銀行的聯網網點辦理相關手續。付息日和到期日前15個工作日起開始停止辦理提前兌取業務,付息日後恢復辦理。
如果投資人的流動性需求只是短期的,並且不願意接受提前兌取帶來的利益扣除,也可以用儲蓄國債(電子式)的債權為質押品,到承辦銀行辦理短期質押貸款。
問:儲蓄國債(電子式)如何辦理付息和到期兌付業務?
答:由於使用了計算機系統管理債權,投資者無須專門到銀行櫃臺辦理付息和到期兌付業務,財政部委託承辦銀行于付息日和到期日將儲蓄國債的利息或本金直接存入投資者指定的資金賬戶。
問:即將發行的儲蓄國債(電子式)與以往發行的憑證式國債有什麼相同和不同?
答:相同之處在於:
1.都屬於儲蓄國債,均以國家信用為基礎;
2.相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和對應品種的儲蓄國債(電子式),收益水平基本相當;
3.都免繳利息稅。
不同之處在於:
1.申請購買手續不同。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可持現金直接購買;投資者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需開立個人國債託管賬戶並指定對應的資金賬戶後購買。
2.債權記錄方式不同。憑證式國債債權採取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的形式記錄,由各承銷銀行和投資者進行管理;儲蓄國債(電子式)以電子記賬方式記錄債權,採取二級託管體制,由各承辦銀行總行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管理,降低了由於投資者保管紙質債權憑證帶來的風險。
3.付息方式不同。憑證式國債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儲蓄國債(電子式)付息方式比較多樣,既有按年付息品種,也有利隨本清品種。
4. 到期兌付方式不同。憑證式國債到期後,需由投資者前往承銷機構網點辦理兌付事宜,逾期不加計利息;儲蓄國債(電子式)到期後,承辦銀行自動將投資者應收本金和利息轉入其資金賬戶,轉入資金賬戶的本息資金作為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5.發行對象不同。憑證式國債的發行對象主要是個人,部分機構也可認購;儲蓄國債(電子式)的發行對象僅限個人,機構不允許購買或者持有。
6.承辦機構不同。憑證式國債由各類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機構組成的37家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的營業網點銷售;本次發售的儲蓄國債(電子式)由經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確認代銷試點資格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北京銀行7家已經開通相應系統的商業銀行營業網點銷售。
問:儲蓄國債(電子式)與記賬式國債有什麼區別?
答:1.發行對象不同。記賬式國債機構和個人都可以購買,而儲蓄國債(電子式)的發行對象僅限個人。
2.發行利率確定機制不同。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利率是由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投標確定的;儲蓄國債(電子式)的發行利率是財政部參照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及市場供求關係等因素確定的。
3.流通或變現方式不同。記賬式國債可以上市流通,可以從二級市場上購買,需要資金時可以按照市場價格賣出;儲蓄國債(電子式)只能在發行期認購,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前兌取。
4.到期前變現收益預知程度不同。記賬式國債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到期前市場價格(凈價)有可能高於或低於發行面值。當賣出價格高於買入價格時,表明賣出者不僅獲得了持有期間的國債利息,同時還獲得了部分價差收益;當賣出價格低於買入價格時,表明賣出者雖然獲得了持有期間的國債利息,但同時也承擔了部分價差損失。因此,投資者購買可流通記賬式國債于到期前賣出,其收益是不能預知的,並要承擔由於市場利率變動而帶來的價格風險。
而儲蓄國債(電子式)在發行時就對提前兌取條件做了規定,也就是説,投資者提前兌取所能獲得的收益是可以預知的,而且本金不會低於購買面值(因提前兌付帶來的手續費除外),不承擔由於市場利率變動而帶來的價格風險。因此,儲蓄國債適合注重投資安全、收益穩定的投資者購買。
問:與其他非國債投資品種相比,即將發行的儲蓄國債(電子式)有什麼主要優點?
答:1.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由於儲蓄國債(電子式)是財政部代表我國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是以國家信用為保證的,到期由財政部還本付息,其信用等級最高。
2.利息免稅,收益穩定。儲蓄國債(電子式)利率固定,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發行利率高於相同期限銀行儲蓄存款稅後收益;在儲蓄國債(電子式)到期前的整個存續期內,面值穩定並隨著時間增加而自然獲取利息,沒有價格漲跌波動風險。
3.購買方便,管理科學。本次發售的儲蓄國債(電子式)在全國絕大部分省、市、自治區的近6萬多個營業網點銷售,城鄉居民可就近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通過計算機系統記錄債權,並可以通過電話進行債權查詢和復核查詢,管理更加科學、債權更加安全。
4.變現靈活。儲蓄國債(電子式)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按規定提前兌取;投資者在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的同時,即獲得了一個優良的融資工具,當需要小額貸款時,可用儲蓄國債(電子式)作為質押物,到原購買銀行質押貸款。
問:儲蓄國債(電子式)與相同期限儲蓄存款在收益上有什麼差異?
答:按規定,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需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銀行3年期儲蓄存款利率為3.24%,繳稅後的實際收益為2.59%。
以1萬元為例,在銀行存入3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後扣除20%利息稅,存款人實得利息777.6元;如果購買票面利率為3.14%(低於儲蓄存款名義利率0.1%)的3年期的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儲蓄國債(電子式),每年可獲得利息314元,三年總和為942元,高於存款利息164.4元。如果計算國債利息重復投資收益,儲蓄國債(電子式)的累計收益還會更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