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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2007年始免除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全部雜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1日   來源:河北日報

    從6月19日召開的全省規範中小學招生收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獲悉,自2007年開始,河北省將逐步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不再收取雜費。

    為了促進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河北省決定進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公用經費按中央、地方六比四分擔。到2009年,全省城鄉學校將實行統一的公用經費標準。

    今後河北省將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切實加強對學校收費工作的監督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大力推進縣級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建設,加強對學校收費資金的管理,規範資金運轉程序。切實落實學校收費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級各類公辦學校所收取的雜費、學費、住宿費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任何部門、單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抵頂財政預算內撥款。加強對教師工資、生均公用經費和教育經費投入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和學校正常運轉,不斷提高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從源頭上治理教育亂收費。

    大力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將建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加大危房改造力度。積極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教師合理配置和遠程教育工程,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施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加強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和信息資源建設及應用指導,以信息化帶動農村教育發展。按照“改造薄弱學校,擴大優質資源,穩定辦學規模,促進均衡發展”的思路,充分挖掘現有高中潛力,採用多種措施,加強貧困縣高中、農村高中建設,加快推動普通高中教育均衡發展。

    做好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這是解決“上學難、上學貴”問題的重要途徑。當前,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體系覆蓋面還不夠廣,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幫助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要認真研究建立高中階段家庭貧困學生的資助政策。在義務教育階段,要努力解決貧困家庭和進城務工農民子女的上學問題。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獎學金或直接對貧困學生進行資助。(通訊員鄧港 記者張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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