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漠化已經成為岩溶地區最大的生態問題。為查清岩溶地區石漠化狀況,為科學防治提供基礎數據,2004年~2005年,國家林業局組織開展了岩溶地區石漠化土地監測工作。針對岩溶地區地形複雜,地塊破碎,單純依靠遙感技術對於植被覆蓋下的地類判別的局限性,本次監測採用地面調查與遙感技術相結合,以地面調查為主的技術方法。監測範圍涉及湖北、湖南、廣東、廣西、貴州、雲南、重慶、四川八省(自治區、直轄市)的460個縣(市、區),監測區總面積107.14萬平方公里,監測區內岩溶面積為45.10萬平方公里。參與監測的技術人員達3600人,共區劃和調查圖斑61.2萬個,獲取各類信息記錄5000多萬條。主要監測結果如下:
一、石漠化土地現狀
1.石漠化土地面積。我國石漠化土地主要分佈在上述八省區的451個縣(市)中。截至2005年底,石漠化土地總面積為12.96萬平方公里,佔監測區總面積的12.1%,佔監測區岩溶面積的28.7%。
按省分佈狀況。在這八省區中,貴州省石漠化面積達331.6萬公頃,佔石漠化總面積的25.6%,其後依次為雲南288.1萬公頃、廣西237.9萬公頃、湖南147.9萬公頃、湖北112.5萬公頃、重慶92.6萬公頃、四川77.5萬公頃和廣東8.1萬公頃,分別佔石漠化總面積的22.2%、18.4%、11.4%、8.7%、7.1%、6.0%和0.6%。
按流域分佈狀況。石漠化主要分佈于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其中長江流域面積最大,為732.1萬公頃,佔石漠化總面積的56.5%;珠江流域次之,為486.5萬公頃,佔37.5%;其他依次為紅河流域52.3萬公頃,佔4.0%;怒江流域17.7萬公頃,佔1.4%;瀾滄江流域7.6萬公頃,佔0.6%。
按程度分佈。輕度石漠化356.4萬公頃,佔石漠化總面積的27.5%;中度石漠化591.8萬公頃,佔45.7%;重度石漠化293.5萬公頃,佔22.6%;極重度石漠化54.5萬公頃,佔4.2%。
2.石漠化土地分佈特徵。石漠化分佈特徵主要有:一是分佈相對比較集中。以雲貴高原為中心的81個縣,國土面積僅佔監測區的27.1%,而石漠化面積卻佔石漠化總面積的53.4%。二是主要發生於坡度較大的坡面上。發生在16度以上坡面上的石漠化面積達1100萬公頃,佔石漠化土地總面積的84.9%。三是程度以輕度、中度為主。輕度、中度石漠化土地佔石漠化總面積的73.2%。四是石漠化發生率與貧困狀況密切相關。監測區的平均石漠化發生率為28.7%,而縣財政收入低於2000萬元的18個縣,石漠化發生率為40.7%,高出監測區平均值12個百分點;在農民年均純收入低於800元的5個縣,石漠化發生率高達52.8%,比監測區平均值高出24.1%。
二、潛在石漠化土地狀況
潛在石漠化土地是一種非石漠化土地,其岩性為碳酸鹽岩類,基岩裸露度(或礫石含量)在30%以上,目前雖然尚有較好的植被覆蓋或已經修為梯田,但如遇不合理的人為活動干擾,極有可能變為石漠化土地。
經監測,監測區潛在石漠化土地面積為12.34萬平方公里,佔監測區岩溶土地面積的27.4%。
按省分佈狀況。潛在石漠化土地在八省區都有分佈,貴州省潛在石漠化土地面積最大,為298.4萬公頃,佔潛在石漠化土地總面積的24.1%;其後依次為湖北236.5萬公頃、廣西186.7萬公頃、雲南172.6萬公頃、湖南143.8萬公頃、重慶85.8萬公頃、四川73.7萬公頃和廣東省40.5萬公頃,分別佔潛在石漠化土地總面積的19.1%、15.1%、13.9%、11.6%、6.9%、6.0%、3.3%。
按流域分佈狀況。主要分佈在長江和珠江流域。長江流域潛在石漠化土地為835.3萬公頃,佔潛在石漠化土地總面積的67.5%;其他依次為珠江流域355.4萬公頃,佔28.7%;紅河流域21.0萬公頃,佔1.7%;怒江流域17.5萬公頃,佔1.4%;瀾滄江流域8.6萬公頃,佔0.7%。
三、石漠化成因分析
石漠化的形成既有自然原因,更是人為因素所致。
1.自然因素是石漠化形成的基礎條件。岩溶地區豐富的碳酸鹽岩具有易淋溶、成土慢的特點,是石漠化形成的物質基礎。山高坡陡,氣候溫暖、雨水豐沛而集中,為石漠化形成提供了侵蝕動力和溶蝕條件。因自然因素形成的石漠化土地佔石漠化土地總面積的26%。
2.人為因素是石漠化土地形成的主要原因。岩溶地區人口密度大,地區經濟貧困,群眾生態意識淡薄,各種不合理的土地資源開發活動頻繁,導致土地石漠化。人為因素形成的石漠化土地佔石漠化土地總面積的74%,主要表現為:
一是過度樵採。岩溶地區經濟欠發達,農村能源種類少,群眾生活能源主要靠薪柴,特別是在一些缺煤少電、能源種類單一的地區,樵採是植被破壞的主要原因。據調查,監測區的能源結構中,36%的縣薪柴比重大於50%。
二是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岩溶地區山多平地少,農業生産大多沿用傳統的刀耕火種,陡坡耕種,廣種薄收的方式。由於缺乏必要的水保措施和科學的耕種方式,充沛而集中的降水使得土壤易被沖蝕,導致土地石漠化。據調查,監測區現有耕地中15度以上的坡耕地約佔耕地總面積20%。
三是過度開墾。岩溶地區耕地少,為保證足夠的耕地,解決溫飽問題,當地群眾往往通過毀林毀草開墾來擴大耕地面積,增加糧食産量。這些新開墾地,由於缺乏水保措施,土壤流失嚴重,最後導致植被消失,土被沖走,石頭露出。
四是亂砍濫伐。建國以來,西南岩溶地區先後出現幾次大規模砍伐森林資源,導致森林面積大幅度減少。如大煉鋼鐵時期大規模的砍伐活動和文化大革命期間推行的“以糧為綱”的政策等,使森林資源受到嚴重破壞。由於地表失去保護,加速了石漠化發展。
五是亂放牧。岩溶地區散養牲畜,不僅毀壞林草植被,且造成土壤易被沖蝕。據測算,一頭山羊在一年內可以將10畝3年~5年生的石山植被吃光。
經過統計分析,人為因素形成的石漠化土地中,過度樵採形成的佔31.4%,不合理耕作形成的佔21.2%,開墾形成的佔15.1%,亂砍濫伐形成的佔13.4%,過度放牧形成的佔8.2%。另外,亂開礦和無序工程建設等也加劇了石漠化的擴展,佔人為因素形成的石漠化面積的10.7%。
四、石漠化防治形勢分析
黨和國家對生態建設工作十分重視,近年來,依託長江防護林、珠江防護林、坡改梯等工程,在石漠化地區累計完成營造林340萬公頃,實施坡改梯和低産田改造80余萬公頃,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同時,也為開展石漠化治理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探索,研究、積累了一批適用技術,總結了許多成功治理模式,培育了一批生態、經濟、社會效益俱佳的石漠化防治的先進典型,積累了一定的治理經驗。但是,當前的石漠化防治形勢仍十分嚴峻。
一是面積大。根據監測,石漠化面積已達12.96萬平方公里,佔監測區岩溶面積的28.7%,需要加速治理。此外,還有12.4萬平方公里的潛在石漠化土地,佔岩溶面積的27.4%,如果不儘快實行保護,很容易轉化為石漠化土地。因此,防治的任務十分艱巨。
二是目前石漠化仍呈擴展趨勢。通過對雲南、貴州、廣西、湖南這4個重點省區的部分區域進行監測顯示:1990年~2002年的10多年間,石漠化土地面積均呈擴展趨勢,其擴展速率在0.8%~3.2%之間。
三是防治難度大。岩溶地區雖然雨熱條件好,但由於土壤流失殆盡,肥力極差,治理難度大。同時,區域經濟不發達、人口密度大、各種不合理人為活動頻繁,石漠化防治難度很大。
四是區位特殊。岩溶地區是我國少數民族聚居區,有45個民族、近3000萬少數民族人口,佔全國少數民族總人口的28%。同時又是經濟欠發達地區,有152個國家級貧困縣,貧困人口超過1000萬人,2004年農民人均收入只佔全國平均水平的74.6%。
五是危害嚴重。據調查,由於土地石漠化,70年代後期貴州省年均減少耕地近20萬畝,2000年前的25年間廣西岩溶區耕地減少約10%。黔、桂、滇三省每年約有300萬人飲水發生困難,缺水達4、5個月,許多地方喪失了人類基本的生存條件。
石漠化還造成生態惡化,生物多樣性銳減,自然災害頻發。1999年黔桂滇3省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121億元。
可見,石漠化危害嚴重,形勢嚴峻,已經嚴重制約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如不採取有效措施,將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巨大損失,我們的子孫後代將失去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照此下去,在未來的發展中,地區間的差距勢必拉大。加快石漠化防治,刻不容緩。
五、石漠化防治的對策與措施
為做好石漠化防治工作,儘快遏制石漠化擴展趨勢,改善岩溶地區的生態環境,需要採取以下對策和措施。
1.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要將石漠化防治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之中,納入各級地方政府政務內容。石漠化防治要實行地方政府負總責,建立健全各級行政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簽訂責任狀,並作為各級地方行政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2.加強法制,嚴格保護。石漠化的防治要從源頭上抓起,堅持預防為主、科學治理。要加強法制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做到一手抓治理,擴大林草植被;一手抓保護,嚴格監管,依法保護好現有林草植被,防止産生新的石漠化土地。
3.設立專項,綜合治理。國家應把石漠化防治納入國家生態建設總體構架之中,儘快編制石漠化防治工程規劃,安排專項資金,啟動石漠化防治專項工程。要在保護好現有植被的基礎上,通過採取造林種草、陡坡耕地退耕還林還草、加強基本農田和配套小型水利建設、積極發展農村能源、改善農村人畜飲水條件以及對不具備基本生存條件的地區實施生態移民等措施,綜合治理,迅速推進石漠化防治工作。
4.強化科技支撐,科學防治。石漠化防治必須依託科技,要結合防治工作需要,大力開展科研工作,組織開展技術攻關。大力推廣應用現有的成熟技術和模式,積極推進新技術、新方法和新工藝的應用,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科技培訓。特別是加強基層科技人員及農民的培訓,使廣大群眾掌握防治石漠化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治理者的整體素質。
5.完善監測體系,實施動態監測。以本次監測為基礎,加強石漠化監測體系建設,實行5年為一個週期的監測制度,定期監測、掌握石漠化狀況和動態變化趨勢,及時對防治工作進展及其成效作出客觀評價,為防治決策提供依據。
相關背景
石漠化是指在熱帶、亞熱帶濕潤、半濕潤氣候條件和岩溶極其發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為活動干擾,使地表植被遭受破壞,導致土壤嚴重流失,基岩大面積裸露或礫石堆積的土地退化現象,也是岩溶地區土地退化的極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