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控制煤礦生産能力,促進山東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山東省煤炭工業局6月26日發佈了核定後的全省煤礦生産能力——山東省內319處礦井,年産量要控制在14705萬噸以內。
山東省含煤面積約1.65萬平方公里,煤礦主要集中在濟寧、淄博等9個市33個縣(區)。2000年以來,隨著煤炭市場好轉,山東省部分煤礦超能力生産、超強度開採嚴重,成為影響山東煤炭工業持續發展和安全生産的突出問題。
為了科學合理地開採煤炭資源,盡可能延長煤礦的服務年限,山東省規定,省內所有生産礦井,包括移交生産管理和破産重組的礦井,都要嚴格按核定能力生産;礦井核定生産能力後,服務年限要與同類礦井持平。而為了保持良好的煤炭生産經營秩序,山東省對未通過安全監察部門安全認證及停産整頓的礦井,一律不予進行生産能力核定。
同時,為保證按核定能力組織生産的措施落到實處,山東省對礦井按核定能力組織生産及強化責任追究作出具體規定。要求各煤炭企業嚴格按核定生産能力制定年度生産計劃,明令煤炭企業及有關地方政府和煤礦主管部門不準向煤礦下達超核定能力的生産任務,不準向煤礦下達以超核定能力生産為基礎的利潤指標。對一個季度內超核定能力10%以上生産的煤礦給予通報,限期進行整改;在限期內未整改的,對礦長給予通報批評,責令礦井停産整頓。對兩個季度超能力生産經通報仍不整改的,吊銷礦長資格證。
省煤炭工業局負責人指出,今年將以9萬噸以下小煤礦和新建、改擴建及新投産礦井為重點監管對象,責令各類生産礦井採取嚴格措施,把産量控制在核定能力範圍之內。同時,明確小煤礦不得借資源整合、關閉之機突擊生産;新投産礦井嚴格按設計能力組織生産,不得超産。(記者 張思凱 通訊員 任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