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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強調經營網絡音樂要合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3日   來源:文化部網站

    中國文化報訊(白煒) “在從事網絡音樂經營時,企業、公司必須獲得文化部核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取得合法的主體資格,如果沒有這個資格,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網絡音樂經營活動。”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近日對記者説。他在就今年8月將在四川都江堰舉辦“2006 中國首屆網絡音樂節”接受記者採訪時,重申了《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的主要內容,並向業界發出上述警示。

    網絡音樂經營中要嚴查兩種情況

    關於網絡音樂的嶄新創意與快速發展, 庹祖海持肯定和支持的態度。他説,在網民特別是年輕人中,網絡音樂已成為時尚。要推動音樂唱片業向數字化發行的轉變,利用互聯網可以提高産品認知度,拓寬發行渠道。但庹祖海同時指出,網絡音樂經營中有兩個問題要特別注意:一是從事包括網絡音樂在內的各種文化經營活動,必須獲得文化部核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否則就是非法的;二是網絡音樂在網上傳播時內容的管理要強化,特別是通過網絡傳播外國音樂,其節目必須要報文化部進行內容審查,沒有通過審查就是非法的,這樣的網站將受到查處。網絡音樂內容的審查,是維護我們國家文化主權、文化安全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要想從事網絡音樂經營,必須要履行法定的程序,特別是引進外國音樂在網上傳播,一定要經過審查。

    “我們希望通過規範的管理,來保障和促進網絡音樂的發展。一些非法的網站,傳播的都是沒有合法版權的音樂,損害了著作權人的利益,正是因為他們的大量非法傳播,使得一些合法經營的公司受到影響,甚至難以生存。很多網絡音樂的合法經營者對此反映很強烈,要求政府在這方面加大力度,打擊非法經營,這方面的工作政府主管部門正在努力去做。” 庹祖海説。前不久,文化部發出通知,開展打擊非法經營網絡音樂專項行動,已有一批非法網站被關閉和處罰。

    讓技術與內容攜手共進

    在“2006中國首屆網絡音樂節”上,以“數字化時代網絡音樂創意發展”為主題的高峰論壇也將同時舉辦。庹祖海表示, 我們非常支持此次網絡音樂節和論壇的舉辦。文化部是原創藝術的主管部門,也是網絡音樂的主管部門,推動文化藝術的創作與傳播,和高新技術一起發展,從技術與市場兩個方面來推動産業的跨越式發展,是我們的重要工作。

    網絡文化産業或者説數字內容産業(數字娛樂産業)已經在國際上發達國家中成為了新興的支柱型的文化産業。有關的研究報告顯示,全球娛樂市場的格局正在發生變化,就是通過寬帶網絡和無線上網的方式為客戶提供視頻遊戲和互動娛樂將成為這一市場的主流。近年來,我們國內市場的發展也證明了這樣一個發展變化的趨勢。幾年來,網絡遊戲和網絡音樂成為中國網絡文化産業的先鋒産業,但是中國網絡文化産業和市場的發展道路還不平衡,面臨著必須解決的兩大問題:一是科技的突飛猛進與高品質文化內容貧乏之間的巨大落差,二是終端消費環節的強大與原創生産環節薄弱之間的巨大落差。歸根到底,就是原創內容的問題。

    我國現在是一個網絡文化消費大國,而不是一個生産大國,這樣的狀況不僅制約著網絡文化産業的發展,同時也反過來會制約科技的發展。所以,讓技術和內容攜手共進是網絡産業與文化産業、信息産業與內容産業發展的一個必然選擇。

    “網絡文化包括網絡音樂的經營是不對外資開放的,但對國內資本沒有限制,這就給了我們民營企業和國內投資者一個極好的發展和投資機會。現在很多的民營音像公司,把很大財力和精力投入到了原創音樂的開發、歌手和樂手的培育、原創音樂市場的推廣上去,這是一個非常可喜的現象。要通過政府和業界的努力,用技術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來共同推進網絡音樂蓬勃、健康向前發展。” 庹祖海最後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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