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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對向歐盟出口電子電氣産品企業作出提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3日   來源:質檢總局網站

    7月1日之後,出口歐盟電子電氣産品時應隨附歐盟有關法規規定的《符合性聲明》,這是專家在國家質檢總局于6月30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提請相關出口企業的注意事項之一。

    據國家質檢總局檢驗司司長王新介紹,2006年7月1日以後,按照歐盟RoHS指令(即:《關於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種危險物的指令》)要求,投放歐盟市場的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IT和遠程通訊設備、視聽設備、照明設備、電氣和電工工具、玩具及休閒運動設備、自動售貨機等8類機電産品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等6種有害物質。而根據我國2005年與歐盟的貿易量估算,約有560億美元的機電産品將受此指令影響。

    王新介紹説,RoHS指令是歐盟于2003年1月27日正式發佈的。其發佈後,質檢總局就立即向出口企業發出了預警信息,同時組織技術力量進行了有關RoHS檢測的檢驗檢疫標準體系的研究建立工作,不僅先後發佈了15個國內標準,還派出技術專家參與到IEC/TC111(國際電工委員會環境技術分委員會)的工作中,聯合起草了IEC有關RoHS檢測標準草案。此外,為了幫助企業真正適應指令要求,質檢部門還在全國各地舉辦有關RoHS指令培訓班144個,受訓人數達到15228人,並根據企業普遍反映的尋找合格原材料、零部件難的問題,通過審核後向社會公佈了91家RoHS指令合格供應商名錄。

    面對RoHS指令的實施要求,王新建議廣大出口歐盟的電子電氣産品生産企業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在檢測保證和符合性體系的基礎上出具符合性聲明;二是在産品的銷售包裝以及産品的標識中註明不含有害物質,加貼符合RoHS指令的信息;三是應妥善保存檢測報告、供貨商的聲明和證書等文件,保存期不少於4年;四是在遇到歐盟市場監督,查出不合格時,一定要及時向檢驗檢疫機構報告,以便爭取最有利的解決方式。

    王新還特別提醒廣大出口企業,歐盟官方未指定任何檢測機構,聲稱擁有歐盟授權的境外檢測公司,都是虛假宣傳,各企業應防止受騙。而目前在國內,質檢部門在經過嚴格考核後,已先後分三批向社會推薦了26家RoHS指令檢測實驗室,這些實驗室可為周邊企業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國家質檢總局也將加強對提供RoHS檢測服務的實驗室和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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