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日前正式批復同意海峽西岸經濟區開展區域通關改革試點,福州、廈門海關區域通關改革試點工作于7月1日正式開始。
海關總署對“海西”建設高度重視,6月初,海關總署就支持“海西”建設工作專程組織由署領導親自帶隊的綜合調研組到福建省進行實地調研,提出“服務對臺大局、允許先行先試、堅持務求實效”三項原則和10類22條政策措施和具體舉措。此次區域通關改革試點的正式啟動正是調研活動的一個重大成果,標誌著海關系統全面推進支持“海西”建設的工作步入新階段。
據福州、廈門海關監管通關部門有關人員介紹,區域通關改革試點包括多項具體的改革措施,其中以“屬地申報,口岸驗放”為龍頭。實施區域通關改革後,企業可以按“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辦理進出口通關手續,即符合海關規定條件的守法水平較高的企業,在其貨物進出口時,可以自主選擇向其屬地海關申報納稅,在貨物實際進出境地海關辦理貨物驗放手續。
以往福州企業貨物如果需要從廈門口岸出口貨物有兩個辦法:或是把貨運到廈門辦理出口手續;或者在福州海關辦理轉關運輸,口岸海關核銷。這種做法不僅費時費力,而且手續複雜。在“屬地申報,口岸驗放”模式下,企業可以選擇在企業所在地的福州關區的有關海關機構報關,辦理交單審核、交納稅費等通關手續,貨物到達廈門港口後,口岸海關(廈門海關)立即對貨物進行實貨驗放,企業不需要再辦理其他通關手續,大大減少了進出口貨物在口岸的停留時間和通關環節,直接為進出口物流提速,真正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同時,“屬地報關,口岸驗放”這一新型的通關模式,無須再租用監管車船運輸,企業運輸成本大大降低。
福州廈門兩關將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把這一通關模式推廣到江西、浙江、廣東等周邊省份,進一步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