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統計局、省經貿委、省發改委和省能源辦今天聯合發佈2005年各地級以上市單位GDP能耗、單位GDP電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等指標情況。此次發佈的數據將作為計算“十一五”時期各地級以上市單位GDP能耗等指標降低率的基數。
通報顯示:在21個地級以上市中,汕尾、深圳、珠海、汕頭、湛江、廣州、中山7個市的單位GDP能耗低於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汕尾最低,達到0.57萬噸標準煤/萬元;9個市的單位GDP能耗水平高於全省平均水平、低於全國平均水平;5個市的單位GDP能耗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就總體而言,珠三角各市的單位能耗水平相對較低,東西兩翼次之,山區各市的單位能耗水平相對較高。
另據了解,繼本次公佈上年度的單位GDP能耗等指標情況後,今年8月10日前,省直4個部門還將通報今年上半年各地級以上市的各項能耗指標。(鄧紅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