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06年上半年全國建築安全生産形勢分析、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建安辦函[2006]69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2006年上半年全國建築安全生産形勢分析、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各地要認真分析本地區建築安全生産形勢,總結上半年各項安全工作,並根據年初制定的工作要點和本通知要求做好下半年工作,促進今年本地區和全國建築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好轉。
建設部安全生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2006年上半年全國建築安全生産形勢分析、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要點
一、2006年上半年全國建築安全生産形勢
據初步統計,2006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房屋建築與市政工程建築施工事故380起、死亡456人,分別比去年降低14.4%和下降8.4%。
其中,全國有17個地區死亡人數下降,分別是江西(-66.7%)、西藏(-66.7%)、四川(-62.5%)、湖北(-59.1%)、甘肅(-53.3%)、海南(-50%)、黑龍江(-46.7%)、廣東(-30.2%)、重慶(-25%)、河南(-23.1%)、上海(-21.1%)、河北(-18.8%)、青海(-16.7%)、雲南(-15.4%)、廣西(-12.5%)、安徽(-10.5%)、福建(-5.9%)。
全國有10個地區死亡人數上升,分別是吉林(366.7%)、山西(166.7%)、湖南(80%)、山東(54.6%)、北京(53.6%)、江蘇(40%)、陜西(25%)、浙江(12.5%)、貴州(10%)、遼寧(4.4%)。
全國有5個地區死亡人數持平,分別是天津市、內蒙古區、寧夏區、新疆區、新疆建設兵團。
2006年上半年各事故類型死亡人數所佔總數比例分別是:高處墜落佔39.5%,施工坍塌佔22.6%,物體打擊佔14.3%,起重傷害佔8.1%,觸電事故佔5.9%,機具傷害佔5 %,其餘類型佔4.6%。
2006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三級重大事故19起、死亡73人,分別比去年上升72.7%和58.7%。全國有14個地區發生了三級事故,分別是全國共有14個地區發生了三級事故,分別是江蘇省(3起、12人)、北京市(3起、9人)、雲南省(2起、9人)、山西省(1起、6人)、遼寧省(1起、6人)、山東省(1起、5人)、湖北省(1起、4人)、重慶市(1起、4人)、黑龍江省(1起、3人)、四川省(1起、3人)、浙江省(1起、3人)、河南省(1起、3人)、河北省(1起、3人)、陜西省(1起、3人)。
二、2006年上半年安全工作總結
一是強化了安全生産工作部署。年初制定下發了《建設領域安全生産、綜合防災與應急管理2005年工作總結與2006年工作要點》和《建設部安委會2006年安全工作措施分工意見》,並先後於今年1月26日和4月26日組織召開了建設部2006年第一、二次安全生産委員會全體會議,分別於2月中、下旬召開了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委會辦公室主任會議、全國建築安全生産第四次聯絡員會議,對去年安全生産工作進行了總結,對今年的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動員。5月24日,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召開了全國建設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汪光燾同志和黃衛同志做了重要講話,分析了當前存在問題,提出了下一步的安全重點工作。6月8日,召開了部分地區建築安全生産工作座談會,黃衛同志在講話中從五個方面對加強安全生産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是加強了形勢分析和事故預警工作。發佈了《2005年建築施工安全生産形勢分析報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重大事故分析報告》,並針對各地發生事故情況,發出了《關於廣東省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連續發生四起事故情況的通報》、《關於近期重大建築安全事故情況的通報》、《關於對北京市吉廣飯店裝修人員“1.2”中毒事故的通報》、《關於對近期四起重大建築安全事故的通報》等事故通報,並針對北京“2.21”重大事故,下發了《關於加強建築施工現場臨建宿舍及辦公用房管理的通知》。另向北京市、江蘇省和雲南省發出了《請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措施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發生的函》,督促有關地區加大安全工作力度。
三是推進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工作。出臺了《關於嚴格實施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制度的若干補充規定》(建質[2006]18號),並下發《關於開展全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建質電[2006] 22號),在各地自查基礎上,3月和5月會同國家安監總局對全國二十個地區安全生産許可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督查。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嚴禁未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緊急通知》(建質[2006]79號),分別於2月21日和4 月14日在建設部網站和中國建設報上公示了各地未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企業名單,並建立了全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管理信息系統和重大事故企業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情況季度通報制度,目前大部分地區已將取證企業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産長效機制。我部制定了企業提取安全費用的調查研究和測算工作方案,就明確房屋與市政工程範圍向國務院安委辦提交了請示意見並得到國務院安委辦的批復,還向全國轉發了上海、北京、湖南、南京等地區和城市有關安全生産的工作經驗。
五是部署開展了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和建築施工專項整治工作。根據部第87次部常務會議部署,確定今年以預防高處墜落為主開展專項整治,下發了《關於開展2006年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地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制定實施方案、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嚴格堅持邊查邊改,及時加強工作指導。同時,根據《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督促指導各地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促進施工企業管理標準化、現場標準化和操作標準化。
六是加強農民工職業安全和培訓教育工作。按照國發〔2006〕5號文精神要求,與全國總工會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改善農民工作業、生活環境,切實保障農民工職業健康的通知》,積極督促企業貫徹落實《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組織編寫了《建築工人安全操作知識讀本》,開展了向農民工送書活動。還針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舉辦了四期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培訓班。
三、下半年工作要點
下半年,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近期關於安全生産的重要講話和全國建設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緊緊咬住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並在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的基礎上,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
一是強化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建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二是明確工作目標,完善責任制度,加強對重點地區(上半年事故較多、上升幅度較大的地區)、重點環節(高處墜落和施工坍塌事故)和重點單位(安全生産管理薄弱、事故多發單位)的督促檢查,抓緊建立健全安全生産控制指標體系。三是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重點是建立健全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核心的責任體系。
(二)深入開展建築施工專項整治
各地要貫徹我部《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的指導意見》,完善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四個階段”完成各項環節,加強領導,務求實效,確保今年整治目標實現,高處墜落事故大幅下降。為推動全國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我部將對重點地區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調研,在今年8月召開全國建築安全生産聯絡員第五次會議暨專項整治工作現場會,在今年10月份的層級督查中,將各地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進展情況作為督查重點之一。
(三)強化安全生産許可證動態管理
一是要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通知精神,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禁止無證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堅決將一批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施工企業清出市場。二是要研究制定安全生産許可證動態管理辦法,強化對已經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産條件的動態監管,依法暫扣發生重大事故企業的安全生産許可證,並認真核查其安全生産條件。同時建立健全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全國信息共享和動態管理。三是要加大執法力度,對於無安全生産許可證擅自施工且造成重大事故的,不但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産許可證條例》處罰有關企業,還要嚴肅追究業主和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四)規範重大事故處理工作,加大行政執法力度
一是進一步規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重大事故處罰實施細則,將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制度化、規範化,杜絕執法不力、處罰不嚴等問題。二是各地要對今年以來發生的重大事故進行梳理,強化與有關部門溝通,按照規定時限及時結案。三是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重大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罰。我部將對重大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罰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五)強化各項經濟投入政策的制定和落實
一是要繼續貫徹落實《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規定》,強化對此項費用的監管。尚未出臺本地區配套政策的,要加緊完成。二是強化企業提取專項費用的調研、測算工作,儘快制定出臺建築施工企業提取安全費用管理辦法。
(六)突出抓好農民工安全培訓教育
各地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高度重視一線操作人員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産知識的培訓,探索實行多種形式的培訓方式,提高廣大農民工的安全防護意識和素質。同時,要進一步落實我部和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改善建築業農民工作業、生活環境切實保障農民工職業健康的通知》,督促企業貫徹執行《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規範,維護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權益。
(七)進一步落實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一是要督促監理企業認真學習安全生産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提高安全監理業務素質。二是要細化監理安全責任,要求監理企業把安全監理內容納入監理規劃,並在審查施工企業相關資格、安全生産保證體系、文明措施費用使用計劃、現場防護、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以及督促施工單位整改事故隱患等方面充分發揮監理企業的監管作用。三是要出臺《關於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強化對監理企業的監督檢查,同時積極支持其按規定履行安全監理職責。
(八)建立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設備和産品公告制度
為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設備和工藝,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的落後工藝、設備,我部將建立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設備和産品公告制度,定期發佈推廣使用、限制使用和強制淘汰的技術、設備和産品目錄。各地要加大推進建築施工安全生産科技進步步伐,同時要及時總結重特大事故教訓,組織修訂不適應的安全技術標準,把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反映在強制性標準中。施工企業要及時提取安全生産專項費用,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産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