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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局與交通部加強地理信息數據資源共享與合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1日   來源:測繪局

    為促進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在交通領域的應用,加快數字中國地理空間基礎框架建設,按照“相互支持,優勢互補,避免重復,實現雙贏”的原則,國家測繪局與交通部經友好協商,同意開展地理信息數據資源共享與合作。7月18日下午,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國家測繪局局長鹿心社與交通部副部長翁孟勇就此簽署協議。國家測繪局副局長李維森主持簽字儀式。

    雙方一致同意建立長期穩定的數據交換和更新機制。國家測繪局向交通部無償提供1:5萬比例尺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以及2002版的1:25萬比例尺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用於製作全國公路(含農村公路)電子地圖以及交通信息化管理和交通地理信息平臺的建設;交通部向國家測繪局無償提供全國公路數據、全國內河航道電子地圖數據,以及上述數據的更新數據和公路技術等級標準規範等,用於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更新。雙方共同開展全國公路(含農村公路)管理系統及其他管理系統的更新維護,建立分工維護的互動更新機制,並於每年12月底交換最新成果。

    雙方同意,在測繪成果目錄匯交方面,交通部向國家測繪局提供所完成的測繪成果目錄,協助國家測繪局開展測繪成果目錄匯交以及向社會公佈等相關工作。在省市級部門合作方面,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無償使用所在省級行政區域1:5萬比例尺地理信息數據及其更新數據,用於製作相應公路(含農村公路)電子地圖以及進行交通信息化管理和交通地理信息平臺的建設;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需數據原則上由相應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無償提供;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向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無償提供縣、鄉、村道公路數據及其更新數據,用於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更新。

    國家測繪局與交通部共同選擇省級部門合作示範點,促進省級測繪部門與交通部門的聯絡和友好合作,鼓勵進行數據資源共享利用以及聯合開展專題數據庫建設、項目開發等,在省、市級不同層面合作試點的基礎上,加快行業信息化建設。在其他合作方面,開展針對交通專業信息及相關專題技術等方面的培訓,組織開發、維護、管理、運行、應用等不同層次的人員參加,全方位推進雙方合作的開展。雙方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在國家基礎測繪與農村公路數據庫建設等方面,雙方共同或支持對方申請國家財政專項等工作,並積極開展合作。

    雙方決定,國家測繪局與交通部共同組織成立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及交通地理信息系統共享工作小組,負責合作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在國家測繪局與交通部的統一組織和指導下,由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和交通部科學研究院承擔合作中的設計、實施等具體工作。雙方負責指導、督促下屬單位及省級部門在本協議框架範圍內開展合作工作。

    雙方同意,測繪部門與交通部門在進行地理信息數據資源共享合作時,交通部門所需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由測繪部門無償提供;交通部門向測繪部門無償提供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所需的公路數據、全國內河航道電子地圖數據。測繪部門與交通部門在數據交換過程中,以對等原則,由數據需求方向數據提供方支付需要發生的相關工本費用,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在成果使用、知識産權與保密方面,雙方決定,測繪部門提供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僅可用於交通部門進行交通信息化管理和交通地理信息平臺的建設;交通部門提供的公路、航道數據等,測繪部門僅可用於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更新,相關要素的補充、確認和數據庫的維護。

    測繪部門和交通部門無償向對方提供的成果,提供方的所有權和發佈權不受改變,接受方僅擁有使用權,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涉及國家秘密的共建共享成果,使用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雙方聯合開展跟蹤管理和服務,加強監督和保密檢查,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實現良性互動。雙方在合作工作中委託第三方進行數據加工處理的,應加強對第三方的管理,並在加工處理完成後,監督第三方全面、及時銷毀所使用的數據。

    交通部綜合規劃司、公路司和交通部科學研究院有關負責同志,以及國家測繪局辦公室、測繪成果管理與應用司和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簽字儀式。

    簽字儀式前,在鹿心社和李維森的陪同下,翁孟勇一行參觀了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的地圖數據庫、國家測繪檔案資料館。雙方一同觀看了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所作的關於測繪科技及其成果應用的演示介紹,以及交通部科學研究院交通信息中心所作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在內河航運中運用的演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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