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保監會和國家旅遊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旅遊保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共分七個部分,分別對做好旅遊保險工作的必要性、指導原則和工作目標、工作機制、産品體系、服務質量和水平、市場監管、工作環境等內容提出了要求。
《意見》指出,“十一五”期間,要逐步建立起符合現代旅遊業發展需要的旅遊保險制度,初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旅遊保險發展機制。到2010年,力爭實現旅遊保險産品相對完備,旅遊保險服務規範到位,“旅保合作”機制相對完善,旅遊企業風險管理水平顯著增強,遊客和旅遊經營者投保積極性普遍提高,旅遊保險覆蓋面明顯擴大,各類投保率明顯上升。
《意見》要求,各地保險監管部門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協調與合作,建立數據共享、信息互報和定期溝通的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旅遊保險糾紛調解機制;鼓勵開展投保方式創新。同時,要著力完善現行旅行社責任保險,改進旅遊意外傷害保險,大力發展新興旅遊保險和特種旅遊保險,積極推進旅遊各環節保險。此外,要切實加強事前風險管控,大力推廣事中旅遊保險緊急救援服務,努力提高事後理賠服務質量和水平,大力推進旅遊保險銷售模式創新。
《意見》強調,各地保險監管部門和旅遊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旅遊保險經營企業的監管,加強對旅行社責任險的監督和檢查,合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同時,要積極培養旅遊保險專門人才,大力推動旅遊保險誠信活動,加強旅遊保險的組織領導。
《意見》的出臺,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大力推動旅遊保險市場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努力完善旅遊安全體系,不斷增強旅遊企業風險管控能力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