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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臺一系列有針對性措施推進安全生産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5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

  7月25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沛霖發佈了全省上半年安全生産工作形勢和安全生産許可證的有關情況,並介紹了下一步推進安全生産工作的相關措施。

  1、進一步加大鄉鎮煤礦的安全監察、監管力度。1至6月份,國有重點煤礦安全生産情況總體穩定,但鄉鎮煤礦和非法礦井事故較多,要加強聯合執法工作,凡屬“五整頓、四關閉”礦井要堅決依法予以停産、關閉。

  2、加強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4月份以來,建築企業施工進入高峰期,各級監管部門要嚴格督促建築施工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嚴格按照規程作業,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建築施工企業要責令停業整頓,對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要加大查處力度,減少建築施工企業傷亡事故。

  3、加強非煤礦山的安全監管。針對1至6月份非煤礦山事故上升的勢頭,要進一步加強對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各地加強安全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非法生産、違規生産行為。各級安全生産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已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日常生産的安全監管。要定期復核、抽查企業是否符合安全生産條件,嚴格安全生産許可證實施標準。對不遵守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取證後降低安全生産條件,管理滑坡,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吊銷其安全生産許可證。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明傳發電“關於堅決徹底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非煤礦山企業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06]63號)要求,高標準高質量抓好未取證企業關閉工作落實,確保法律的嚴肅性和安全生産許可證有效實施。

  4、加大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管。吉林省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已全部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企業取得安全生産行政許可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産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産管理,主動接受各級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各市州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許可證企業實施動態安全監督管理。對企業安全條件惡化、管理滑坡,發現其不再具備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産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撤銷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的,應當立即向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報告,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採取包括責令暫時停産、停業在內的緊急措施,同時報告。

  吉林省已進入高溫期,部分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開始進行停産檢修,根據以往經驗,檢修期間極易發生事故,各檢修企業要制定檢修計劃,加強停車、開車和檢修期間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停、開車,並加強現場指揮和人員管理,堅決杜絕“三違”。

  5、加大對企業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力度。針對1至6月份傷亡事故中違法、違規和違章操作事故行為,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重視加強對企業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常識,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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