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啟動了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華為、中石化、鋼鐵研究總院等103家企業被確定為第一批試點企業。這些企業將在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創新基地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得到重點支持,以此形成一批創新型企業,引導更多企業走創新發展之路。
據介紹,第一批試點企業包括15家國有大型骨幹企業,77家民營科技企業和11家轉制院所。試點企業是根據三部門聯合確定的試點企業條件,在地方和部門推薦和優選的基礎上産生的。它們都是在技術創新、品牌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經營管理創新、理念和文化創新等方面有突出成效的企業。為提煉不同類型企業技術創新的經驗和做法,這些試點企業既有高新技術産業,也有傳統産業,涉及國防軍工、電力、冶金、通信、材料、農業等12個領域。
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是“技術創新引導工程”的重點任務之一。目的是針對我國大多數企業創新機制不暢、創新能力薄弱、創新活動不多的突出問題,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推動企業建立和完善有利於自主創新的內在機制,探索不同類型企業創新發展的有效模式,引導和帶動廣大企業走自主創新之路,促進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
為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三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引導和支持試點企業。支持試點企業積極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以及地方重大科技項目;在具備條件的試點企業建立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基地;積極支持試點企業運用政策性貸款加大研發投入;組織開展試點企業的各類創新人才培訓;幫助試點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産權管理制度,為試點企業提供知識産權信息服務;對國有試點企業,強化業績考核對技術創新的導向;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表彰和獎勵等。
據悉,在三到五年內,試點企業將擴大到500家。試點企業不搞“終身制”,而是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調整辦法。在中央和地方開展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創新型企業”的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辦法,對試點工作開展好的企業,將命名為“創新型企業”,對未按要求開展試點工作或發生重大變動不宜再做試點的企業將調整出試點名單。(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