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北京關於促進民辦教育的辦法提交市人大會議初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6日   來源:北京日報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草案)》和“草案修改建議稿”25日同時提交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進行初審。民辦學校教師、學生與公辦學校教師、學生在職稱評定、升學就業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的內容被明確寫入法規。

    “草案”規定,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辦學校的教師、受教育者與公辦學校的教師、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教育、人事等行政部門應當將民辦學校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納入其組織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範圍。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審議認為,要進一步落實民辦學校及其教師、受教育者與公辦學校及其教師、受教育者的同等地位,應當將其所享有的同等權利的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因此,他們在“草案修改建議稿”中,將“草案”有關條款修改為:“民辦學校及其教師、職員、受教育者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及其教師、職員、受教育者在以下方面享有同等的權利:(一)學校招生、申請科研項目和課題、參加評獎評優等;(二)教師、職員職稱評定、業務培訓、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三)受教育者升學、就業、社會優待、參加先進評選、醫療保險等。”(記者汲傳排)

 
 
 相關鏈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 民辦教育
· 中國民辦教育發展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