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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局發明電通報長安分局違紀查處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日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2006年8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內部明電發出《關於嚴肅查處陜西省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安分局嚴重違紀問題的通報》。

    最近,中央紀委、陜西省紀委、西安市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嚴肅查處了陜西省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安分局(以下簡稱長安分局)借更名掛牌之機,索取涉藥單位贊助費的嚴重違紀問題。該問題媒體曝光後,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長安分局清退了全部贊助費和禮品,並向相關單位賠禮道歉。

    長安分局借更名掛牌之機索取涉藥單位贊助費的問題,性質嚴重、影響極壞。新聞媒體曝光後,受到了社會輿論的強烈譴責,損害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聲譽,影響了黨和政府形象。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十分重視,先後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紀委及有關單位立即組織力量,迅速查清了事實。為嚴肅紀律,教育有關責任人和廣大黨員幹部,根據黨紀、政紀處分條例和有關規定,西安市紀委決定,給予長安分局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嚴禁政府機關利用行政權力以各種名義索要、收受行政相對人錢物,是中央三令五申的規定,是政府部門公正執法、廉潔從政的基本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作為政府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粧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督的部門,更應嚴格遵守這一規定。但長安分局黨組漠視黨紀政紀,班子集體研究,借更名掛牌之機,索取涉藥單位錢物,背離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長安分局的問題,發生在全國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大力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期間,實屬頂風違紀,令人震驚,教訓深刻,充分暴露了該單位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薄弱,監管理念錯位,法紀觀念淡薄,依法行政滯後,廉政制度不落實等問題。長安分局的問題,反映了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幹部隊伍在思想、作風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也反映了一些部門和單位尤其是主要領導幹部“為誰監管、怎樣監管”的問題還沒有真正解決好,這是當前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發生問題的根源所在。對此,全系統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務必引起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此為反面教材,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牢固樹立科學監管理念,嚴格教育管理黨員幹部,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通過艱苦紮實的工作,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