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山東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這是山東省首次正式出臺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預案適用於山東省轄區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預案中所指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河湖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風暴潮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污染事故、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預案作為全省應對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總體方案,其出臺標誌著全省骨幹河道防洪預案、南四湖防洪預案和山東省防颱風暴潮工作預案已通過省政府審查並准予實施。
重要站點水情30分鐘內報省防指
預案規定,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對重大災害性天氣進行聯合監測、會商,盡可能延長預報預見期限,同時氣象、水文部門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做出評估,並及時報本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河湖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1小時內報到省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省防指。
當主要河湖發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級堤防、閘壩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在每日8時前將堤防、閘壩等工程設施的運行、出險和防守等情況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有關設區的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並同時轉報省防指。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防汛工程指揮部、設區的市防汛指揮部應在險情發生後及時報省防指,並在2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基本數據報到省防指。
各類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立即上報省防指,大、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2小時內將初步核實險情基本資料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3小時內報省防指。
應急響應分四級
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密切跟蹤雨情、水情、旱情、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I級應急響應:
黃河花園口發生10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或運用東平湖分洪;
主要河湖發生超標準洪水或決口;
某設區的市發生特大洪澇災害或數市同時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
從I級到Ⅳ級,災情為逐漸減弱趨勢。
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絡。
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當地政府或上一級相關部門指揮決策。
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轄區內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黃河及主要河湖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主要由部隊搶險隊伍和地方專業搶險隊等實施。
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
預案對搶險救災及災後重建都做了規定。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的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療防疫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李劍橋 王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