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山東不再出臺專門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5日   來源:大眾日報

  8月14日,山東省物價局印發《關於充分發揮價格職能作用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意見》共40條,涉及農民日常生活和農村經濟生産的各個方面,其中特別規定,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今後不出臺專門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不提高專門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免除農村義務教育學雜費

  《意見》規定,對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繼續實施“兩免一補”政策。2007年底以前全面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除按“一費制”規定的額度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和寄宿學生住宿費外,學校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費用。嚴格限制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和收費標準,並做到逐年降低,2010年擇校生的比例降低到20%以內,擇校費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降低25%左右。教輔材料堅持學生自願原則,實行總額控制,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

  認真落實農村學校校舍維修改造和教育設施建設過程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減免措施,對實行政府定價的相關經營服務性收費減半徵收。

  農村生活用水實行政府指導價

  《意見》要求,逐步推行農業用水計量收費和面向農民的終端水價制度。按照保本原則,適度調整水利工程供農業用水價格。把農村生活用水價格納入政府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授權市、縣物價部門管理。對農業灌溉、農業非經營性取水和農村生活用水免徵水資源費,對農業生産、生活用水免收水土流失防治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取水許可證工本費等收費,減輕農民用水負擔。

  城鄉用電逐步“同網同價”

  在濟南、淄博、棗莊三市試行城鄉用電分類同價基礎上,逐步實現全省城鄉各類用電同網同價。落實和完善針對農民的用電優惠政策,進一步規範農村電價秩序,降低農民電費負擔。全省城鄉中小學教學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開闢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

  完善重點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小麥最低收購價的站點要掛牌收購。認真落實農産品價格扶持政策。對鮮活農産品運銷實行“綠色通道”制度,減免車輛通行費。健全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加大對農村和農業的扶持力度,通過實施價格補貼、貼息及無息貸款等方式,支持農業生産基地建設,扶持農副産品加工龍頭企業,提高抵禦自然災害和應對價格異常波動的能力。認真落實禽類産品養殖、加工、出口收費減免政策,促進農産品生産和流通,對化肥等重要農業生産資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

  農民建房不得強制收取設計費

  農民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時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除依法頒發的證照可按規定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利用辦理建房手續等強制或變相強制農民接受諮詢、設計等服務並收取費用。

  山東省物價局要求,各地要進一步清理規範農村集貿市場收費,除省級以上財政、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其他收費項目一律取消,逐步取消農村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研究制定電信資費向農村傾斜的相關政策,推出適合農村市場和農民需要的電信資費套餐,進一步降低本地網營業區間通話費標準;遺體接運、火化、骨灰盒寄存收費繼續實行政府定價,其他殯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等。(記者 李文明 通訊員 封立樹)

 
 
 相關鏈結
· 海南省公佈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範圍和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