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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産業部發佈系統內“五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5日   來源:信息産業部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四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知識在信息産業系統全體幹部職工中得到較為廣泛的普及,全體幹部職工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加,法律素質明顯提高;全系統依法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對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遵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中發[2006]7號),結合信息産業的實際,特製定2006年至2010年信息産業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信息産業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電信強國、電子強國建設,按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為促進信息産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信息産業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適應信息産業工作大局,適應全系統幹部職工對法律知識的現實需求,緊密結合信息産業法制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果,通過深入紮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進一步提高全系統幹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增強公務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全系統各級行政機關和社會組織依法治理的自覺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

    (三)工作原則。信息産業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第一、堅持圍繞工作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信息産業“十一五”規劃總體目標,安排和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各項任務,服務信息産業發展的主要任務;第二、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與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相結合;第三、堅持求實創新,與時俱進。深入研究信息産業在國民經濟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握行業發展對法制宣傳教育的需求,轉變工作觀念,創新工作形式;第四、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確定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研究切實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教育對象和主要任務

    (一)教育對象。信息産業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的對像是:全體幹部職工。其中,要特別加強各級領導幹部、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辦事和依法執政、依法行政能力。

    (二)主要任務。信息産業系統各部門要結合行業發展和本單位工作的實際,認真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信息産業系統各級行政機關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入學習和宣傳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論,貫徹法治精神,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監管的理念。要深入學習《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認真學習和掌握信息産業法律規定,以法為尺,以法為繩,以法為衡,規範行為。

    信息産業系統各企事業單位要深入學習和宣傳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基本理論,深入學習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要以《電子簽名法》、《電信條例》等信息産業法律規定的學習為中心,以信息産業部發佈的各項規章為重點,系統掌握經營、管理和研究工作的相關法律規定。

    (三)具體工作。一是要深入學習宣傳憲法,進一步學習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民主法制建設的理論、方針和政策,進一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憲法意識,培育民主法制觀念、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統一意識。二是要深入學習宣傳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三是要深入學習宣傳與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四是要深入學習宣傳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五是要深入學習宣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六是要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嚴格依法行政程序,強化行政行為監督。要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積極探索建立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制度。七是結合企業依法經營的實際,深入學習的關行業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八是要大力推進“法律進機關”、“法律進企業”、“法律進單位”等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各單位要把法律作為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充分利用網絡等陣地,力爭建立法制學習資料信息平臺;逐步實現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工作規範化,不斷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

    三、工作步驟和安排

    信息産業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從2006年開始實施,到2010年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6年底以前。各單位要根據本規劃和所在地方的規劃,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計劃,成立普法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于2006年11月30日之前報部普法辦公室(挂靠在政策法規司)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7年至2010年。按照本規劃和各單位實施計劃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確定學習宣傳任務,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確保本規劃的全面貫徹落。2008年開展督導檢查活動。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部普法辦公室按照本規劃確定的任務、目標和要求組織總結驗收。

    四、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制。部普法辦公室負責指導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部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指導在京直屬單位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部直屬機關黨委牽頭,政策法規司配合,做好部機關自身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有黨政工團參加的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全面負責本規劃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工作。

    (二)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經費保障。各單位要安排法制宣傳教育專項經費,保證工作正常開展。

    (三)建立工作彙報制度。各單位在“五五”法制宣傳教育期間,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部普法辦公室書面彙報一次本年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情況,以便更好地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