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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徵集旅遊文明主題標識和不文明行為表現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8日   來源:旅遊局網站

“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劃”主題標識徵集公告

國家旅遊局 (2006-8-17)

    為提升我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樹立文明健康的中國遊客形象,按照中央文明委部署,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將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劃”。

    為擴大這一行動計劃的社會影響,形成品牌效應,吸引廣大公民積極參與行動,特向社會公開徵集該行動計劃的主題標識。公告如下:

    一、徵集內容

    1、“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劃”主題標識。

    該行動計劃詳細內容可登陸中央精神文明網和中國旅遊網查看。

    二、徵集對象

    個人、集體聯名或單位均可參與。

    三、作品要求

    1、標識要體現該行動計劃的主旨,凝聚文明旅遊的精神內涵,塑造全民努力提高旅遊文明素質的信心。

    2、標識圖案要簡潔明快、創意新穎、寓意深刻、表達準確、通俗易懂,具有鮮明時代特色、豐富的藝術表現力、強烈的視覺衝擊力和直觀的整體美感。

    3、標識應便於製作,適用於各種場合,適合宣傳教育的各種用途,並具備旅遊活動蘊涵的多元和交流廣泛的特徵,能夠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同。

    4、標識以單色為宜,最多不超過於三色。

    5、應徵作品必須為未公開發表的原創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産權,不得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否則,由此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由投稿者承擔。

    四、投稿要求

    1、投稿者需提供色彩稿、創意説明各一份。來稿印製紙張和質量作者自定,電腦製作或手工繪製均可。如有電子文本請提供(軟盤、光盤均可)。

    2、作品的創作理念和作品含義的描述;

    3、作者介紹和詳細聯絡方式(身份證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

    4、應徵作品請自留底稿,稿件、電子文件等不退回。

    5、允許應徵者投多個設計方案。

    五、評選及獎項

    中央文明辦和國家旅遊局組織專家組對來稿進行評審,最終確定一件作品為主題標識。評選結果將在中央精神文明網和中國旅遊網站上公佈。入選作品被正式採用後,中央文明辦和國家旅遊局將給予作者人民幣壹萬元獎勵(注:稅金自理),並頒發獲獎證書。徵集活動另設優秀作品獎5名,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並頒發證書。

    六、著作權歸屬

    除署名權由作者保留外,最終入選作品的著作權、修改權、使用權及其他權利均歸中央文明辦和國家旅遊局所有,並只用於公益事業。

    七、投稿辦法

    1、徵集截止時間為2006年9月10日,郵寄以當地郵戳為準。

    2、稿件請用掛號郵寄並註明“標識徵集”字樣。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9號國家旅遊局綜合司。郵編:100740,電話:010—65201724,電子信箱:zhs@cnta.gov.cn。

中央文明辦 國家旅遊局

2006年8月16日 

關於徵集“中國公民旅遊不文明行為表現”和
“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建議”的公告

國家旅遊局 (2006-8-17)

    旅遊業是世界範圍內方興未艾的“朝陽産業”,遊客的文明素質直接影響國家形象。2005年我國國內遊客達12.2億人次,出境遊客達3100萬人次。據世界旅遊組織預測,2020年我國將成為世界第一大旅遊目的地國和第四大客源輸出國。隨著中國公民旅遊人數的迅速增長,一些公民在旅遊中的不文明行為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中國“禮儀之邦”的形象。為深入學習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高公民文明素質,中央文明委近日下發通知,組織實施“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劃”。為配合這一計劃的實施,動員廣大公民積極參與行動,集中公眾智慧查找行為陋習,提出對策建議,明確整改方向,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向社會公開徵集“中國公民旅遊不文明行為表現”和“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建議”。

    一、徵集內容

    1、中國公民旅遊不文明行為表現。請列舉我國公民在國內外旅遊出行中有損國格、有違法紀、有悖公德、有礙觀瞻的不文明行為表現。要求簡明扼要,明確具體,指出陋習的種類、內容、表現形式,篇幅在300字以內。

    2、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建議。針對我國公民旅遊出行中的不文明行為,提出加強公民旅遊文明素質教育、整改陋習的對策建議和措施。要求具有建設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篇幅在400字以內。

    二、徵集對象

    個人、集體聯名或單位均可參與。

    三、時間及報送要求

    1、徵集時間:8月17日至8月31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2、報送要求:“表現”和“建議”可通過電子郵件及信件方式發送。請自留底稿,電子郵件和信件稿件不回、不退。信件請寄:北京市西長安街5號中央文明辦協調組收,郵編100806;或寄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9號國家旅遊局綜合司收,郵編100740 ;電子郵箱:wmbxtz@yahoo.com.cn;zhs@cnta.gov.cn。

    四、獎勵辦法: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將組織專家對徵集作品進行評審,選取部分質量高的應徵稿件在媒體刊發,並依據作品質量選取20位優勝者給予獎勵,頒發證書。獎勵名單將在中國精神文明網和中國旅遊網等網站公佈。

中央文明辦 國家旅遊局

200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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